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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住宅
提醒 即将开始 即将开始

起拍价:4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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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974783642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449400 保证金:50,000 元
市场价:561,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耒阳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97478364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耒阳市人民法院关于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住宅第一次拍卖公告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8410时至202685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m.gpai.net/m/courtDatail.do?courtCode=243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住宅(复式楼住宅),建筑面积:139.98㎡,设计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人为:蒋森林,张平。产权证号:湘2020耒阳市不动产权第0108750号。

网络询价:56.18万元,起拍价44.9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竞买人如有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的情形,受托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6727上午12前一同到耒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交至辅助机构,由辅助机构统一将资料交由执行法官确认后,录入拍卖系统。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耒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因竞买人未在上述期限前将资料提交至辅助机构,导致辅助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录入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674日起至20268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或辅助机构联系,标的物现场查看须提前申请预约。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问题请咨询辅助机构湖南易网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罗女士189 7478 3642/07344817999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湖南易网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助机构),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对该标的做出的承诺、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均不代表本院及辅助机构的立场,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费用均与本院及辅助机构无关。建议竞买人自行参与竞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2. 拍卖标的物以本院通知交接的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周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竞买人拍得视为对上述风险的默认及无异议,不得以此退拍,退拍即视为悔拍。

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的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遇拍卖标的物的特殊原因无法移交的,法院有权撤销拍卖,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4.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该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5.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文书后,7个工作日内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为卖方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6.本院不负责相关学位、户籍等问题,此类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处理相关事宜。如出现学位无法使用、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9.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网拍系统支付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返还支付账号,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6812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资产名称,执行案号2026)湘0481执恢692号)。

1、户名:耒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耒阳市支行,账号83352433000083298,开户行行号:31355470901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内规定的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耒阳市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湖南易网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7344817999/189 7478 3642罗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7344688642

                                        耒阳市人民法院  

                                            20267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8410时至202685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m.gpai.net/m/courtDatail.do?courtCode=2433,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住宅房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耒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耒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727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727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网上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实勘为: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住宅(复式楼住宅),产权登记为:耒阳市五一中路90号外滩公馆10号楼305室、505室住宅。(以实际房产为准,请购买人参拍前慎重考虑)

建筑面积:139.98㎡,设计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人为:蒋森林,张平

产权证号:湘2020耒阳市不动产权第0108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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