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30000 |
| 起拍价:6264258元 | 保证金:1,250,000 元 | |
| 评估价:8,948,940 元 | 数量/单位: |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 处置法院:莱州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 联系人:曹 | 联系电话:16688175081 | |
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莱州市莱州北路989号朗湖国际城市综合体负二层地下停车场353个车位使用权。
莱州市莱州北路989号朗湖国际城市综合体负二层地下停车场353个车位使用权,涵盖车位编号:B-001~B-025、B-026~B-132、A-000~A-004、A-008、A-011~A-012、A-014、A-017、A-024~A-037、A-040~A-049、A-054、A-060~A-115、A-122~A-175、Z-001~Z-076。使用期限2013-12-26起2053-12-25止。(标的物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瑕疵说明:
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及实地察看,且到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拍卖的车位使用权的现状。拍卖的车位使用权为现状处置,买受人承接承受原权利人的使用权权利及相关的义务责任。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品质,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成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详细阅读复函、回函、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买受人取得车位使用权。
3、拍卖的车位使用权期限请阅读附件补充说明。详情请咨询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电话:15153551668.)或承办法官(电话18615978637)
4、评估报告中载明的“A1区A-000¯A-004、A3/A5区A-070¯A-083等,现状改造为自助洗车区域,已出租;B5区Z-001¯Z-076车位,现出租给私人使用。”经征询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向本院陈述,上述车位至2026年10月17日,出租期限均届满。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到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确认上述情况。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到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并协商确认后续车位的使用、管理、费用交纳事项,后续涉及与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他管理公司的事项风险由买受人自负。
以上如需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穆法官,电话:18615978637、13406564456。
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公示:因无优先购买权人(含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无法获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起拍价:6264258元,保证金:125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了解(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如拍卖被提起执行异议、诉讼、或者拍卖标的涉刑等原因导致拍卖被撤销,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拍卖标的全部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和接受拍卖标的。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16日11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即视为悔拍(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9558851606001745423),并于2026年10月23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免交保证金参与本次竞拍的,成交后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网拍流程及信息可咨询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16688175081
举报电话: 0535-2680177
联系地址: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8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莱州市莱州北路989号朗湖国际城市综合体负二层地下停车场353个车位使用权。
莱州市莱州北路989号朗湖国际城市综合体负二层地下停车场353个车位使用权,涵盖车位编号:B-001~B-025、B-026~B-132、A-000~A-004、A-008、A-011~A-012、A-014、A-017、A-024~A-037、A-040~A-049、A-054、A-060~A-115、A-122~A-175、Z-001~Z-076。使用期限2013-12-26起2053-12-25止。(标的物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瑕疵说明:
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及实地察看,且到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拍卖的车位使用权的现状。拍卖的车位使用权为现状处置,买受人承接承受原权利人的使用权权利及相关的义务责任。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品质,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成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详细阅读复函、回函、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买受人取得车位使用权。
3、拍卖的车位使用权期限请阅读附件补充说明。详情请咨询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电话:15153551668.)或承办法官(电话18615978637)
4、评估报告中载明的“A1区A-000¯A-004、A3/A5区A-070¯A-083等,现状改造为自助洗车区域,已出租;B5区Z-001¯Z-076车位,现出租给私人使用。”经征询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向本院陈述,上述车位至2026年10月17日,出租期限均届满。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到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确认上述情况。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到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并协商确认后续车位的使用、管理、费用交纳事项,后续涉及与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他管理公司的事项风险由买受人自负。
以上如需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穆法官,电话:18615978637、13406564456。
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公示:因无优先购买权人(含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无法获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16日11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者即视为悔拍(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9558851606001745423) 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6)鲁0683执2913、2914号拍卖款],并于2026年10月23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相关网拍流程及信息可咨询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16688175081
举报电话:0535-2680177
联系地址: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8日
标的物名称 | 莱州市莱州北路989号朗湖国际城市综合体负二层地下停车场353个车位使用权 | |
标的所有人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6)鲁0683执2913、2914号 |
房屋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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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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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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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房屋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 |
土地性质 | 详见评估报告 | |
土地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 | |
是否已腾空 | 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过户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经营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钥 匙 | 详见评估报告 | |
提供的文件 | 查封 | √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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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估值 | 建筑总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公摊总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
土地总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产年龄 | 详见评估报告 | |
装修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户型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楼层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朝向 | 详见评估报告 | |
周边配套 | 详见评估报告 | |
其他介绍 | 详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总价 | 8948940元 |
费用总价 | 不详 | |
税费情况 | 不详 | |
其他费用情况 | 不详 |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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