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 起拍价:778000元 | 保证金:70,000 元 | |
| 评估价:971,446 元 | 数量/单位: |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 处置法院: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 联系人:唐先生 | 联系电话:13342362868 | |
拍卖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6套房产及黄河路一段27号8套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 | 坐落 | 评估价 | 起拍价 | 增幅 | 保证金 |
1 | 商网 | 79.27 | 1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1室 | 459528 | 368000 | 1000 | 30000 |
2 | 商网 | 78.86 | 1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101室 | 589084 | 472000 | 1000 | 40000 |
3 | 商网 | 74.36 | 1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102室 | 538813 | 431000 | 1000 | 40000 |
4 | 商网 | 178 | 2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201室 | 902816 | 723000 | 1000 | 70000 |
5 | 商网 | 228.21 | 2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202室 | 1041779 | 834000 | 1000 | 80000 |
6 | 商网 | 217.74 | 2 | 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57号2C号203室 | 993983 | 796000 | 1000 | 70000 |
7 | 商网 | 105.93 | 1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101室(产籍号Ⅷ-6-6-6C101) | 858563 | 687000 | 1000 | 60000 |
8 | 商网 | 90.64 | 1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102室(产籍号Ⅷ-6-6-6C102) | 734637 | 588000 | 1000 | 50000 |
9 | 商网 | 63.9 | 1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103室(产籍号Ⅷ-6-6-6C103) | 517910 | 415000 | 1000 | 40000 |
10 | 商网 | 172.05 | 1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104室(产籍号Ⅷ-6-6-6C104) | 1394465 | 1116000 | 1000 | 100000 |
11 | 商网 | 137.34 | 2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1室(产籍号Ⅷ-6-6-6C201) | 779267 | 624000 | 1000 | 60000 |
12 | 商网 | 171.21 | 2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2室(产籍号Ⅷ-6-6-6C202) | 971446 | 778000 | 1000 | 70000 |
13 | 商网 | 242.7 | 2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3室(产籍号Ⅷ-6-6-6C203) | 1377080 | 1102000 | 1000 | 100000 |
14 | 商网 | 263.65 | 2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4室(产籍号Ⅷ-6-6-6C204) | 1495950 | 1198000 | 1000 | 100000 |
特别提示:估价对象建造年代为20014年,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热,消防等设备齐全。黄河路一段27号8套房产装修程度均为地面地砖,前面板材,塑钢窗。凤凰大街一段57号的1、102、201、202、203以上5套房产装修程度均为毛坯,塑钢窗;101室装修程度为简单装修,塑钢窗。
1.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是否存在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构成影响。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该标的单户拍卖,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3.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负担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5.该房产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的,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
6.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能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经本院确认,且最迟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且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线支付保证金的,系统将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3342362868唐先生,看样请提前预约。。
十、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二、拍卖余款应在2026年9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账号:033012011100001839022163;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开户支行联行号:313234000078)。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法院查扣标的物之后产生的欠费(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费、金、其他可能存在的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依法、依规处理。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拍卖人无涉。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七、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公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竞买咨询电话:13342362868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竞买须知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 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9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账号:033012011100001839022163;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开户支行联行号:313234000078),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30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竞买咨询电话:13342362868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拍卖品名称 |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2室(产籍号Ⅷ-6-6-6C202)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 |
拍卖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卖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网 |
有无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 况及瑕疵情况 | 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卖品介绍: 拍卖对象: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一段27C号6C号202室(产籍号Ⅷ-6-6-6C202) 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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