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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西安市莲湖区群贤路800号(群贤道九号)9幢12414室(不含屋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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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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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791174034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500
起拍价:548000 保证金:70,000 元
市场价:685,04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陕西创天云睿 联系电话:18791174034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53110时至20266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莲湖区群贤路800号(群贤道九号)912414室(不含屋内物品)。

起拍价:548000    保证金:70000   增价幅度:5500

特别提醒:

1.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等交易中规定的各种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欠税)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和可能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拍卖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7日内凭票据到本院领款,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有关房屋税费、买卖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承担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

4.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5.本院已委托陕西创天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拍辅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18791174034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依照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委托评估方式确定估价结果,本院参考估价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卖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者转让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确认,本院对此不作保证。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开始五日前(不含法定休息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

八、参加竞拍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5日为公示通知期,期间相关权利人可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设为优先购买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955885260300153692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政府广场支行

联行号:10279303062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特别提醒:个人成交的,买受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款凭证;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打款凭证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7-32618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39法官)

辅拍公司咨询电话18791174034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十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53110时至20266110时止(延时除外)“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的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 网络服务提供者;

3.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 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955885260300153692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政府广场支行

 联行号:102793030620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发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到法院交接标的物等后续事宜,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果自负。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逾期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做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转让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确认,本院对此不作保证。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7-385102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39法官)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十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群贤路800号(群贤道九号)912414 室(不含屋内物品)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52.08

建成年代

2018

不动产权证号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0251093

所在楼层

24/30

房屋情况

三部电梯,一处消防楼梯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朝向西南

欠费情况

有欠物业费,买受人自理

物业四至

东临汇鑫花园,西临群贤路,南临西安锦园,北临群贤路。

周边教育、医疗、购物场所、银行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西桃园小学、中华世纪城小学、莲湖区机场小学分校、西北大学(桃园校区)等;

医疗:西安邱学华医院、莲湖区西桃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西安长峰医院、西安医科肿瘤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高新分院)等;

购物场所:西安大都荟、盛大时代广场、旺座国际购物中心等;

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长安银行等。

调查情况表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别提醒

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气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

4.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5.公拍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委托的陕西创天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的第三方公司,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拍品咨询电话:1879117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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