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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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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2984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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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71388886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29846625 保证金:2,900,000 元
评估价:39,795,5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史法官 联系电话:1871388886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52510时至202652610(延时除外)在“公拍网”(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已确权房产11栋,总建筑面积:17257.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5031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房屋产权证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开发区字第201201215号,国有土地产权证号:丰南国用(2008)第469号。

房产及其他附属物评估价:23366000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16429500元,总评估价格:39795500元起拍价29846625元,保证金2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担。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2026519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4:30-16:45,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8713888861法官

本院已委托德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400-622-2358,18532588909

、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或未参与标的物竞拍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如竞买人未注册账,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到办理成交手续

本院组织的一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均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相应法律后果。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限购、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凤凰支行,账号:9558830403000045021)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如需贷款服务,可以咨询拍卖公告预留的贷款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18631581939)。

特别提示:拍卖公告公示的贷款服务机构并非本院指定唯一可以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竞买人如需贷款服务,可以联系该机构或者其他可以提供相同或者类似服务的机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名义与竞买人签订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与本院司法行为无关。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骗。

、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据{《河北省高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房产的水、电、燃气、供暖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物业等相关机构咨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解决。若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18713888861法官

德悟拍辅咨询电话:400-622-2358,18532588909

监督电话: 1810325729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人民法院在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将有关网络司法拍卖规则告知如下,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拍卖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竞买】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如竞买人未注册账,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送达地址确认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应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并确认送达地址,本院将依据上述送达地址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五、【保证金注意事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余款交纳】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时间向本院交纳拍卖余款,逾期不交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悔拍责任】

(一)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交确认】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在审核买受人信息无误后,将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案款收据三份材料送达买受人,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上述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拍卖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拍品交付】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价格说明】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违法禁止】竞买人应当遵守竞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中止和撤回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特别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引发后果的;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咨询电话: 18713888861法官

德悟拍辅咨询电话:400-622-2358,18532588909

监督电话: 1810325729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工业/出让
租赁、占用情况有占用
钥匙无钥匙
配套情况自行查证
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
1、拍品情况: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已确权房产11栋,总建筑面积:17257.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5031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
2、权证编号情况:房屋产权证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开发区字第201201215号,国有土地产权证号:丰南国用(2008)第469号。
3、限购情况:遵照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需买受人自行查证。
4、税费负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动产

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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