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1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二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裕华商城)1幢-1楼0051室
提醒 即将开始 即将开始

起拍价:51912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377-61661265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51912 保证金:10,000 元
评估价:92,7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徐法官 联系电话:0377-6166126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1月1510时至202411月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裕华商城)1幢-1楼0051室(产权证号:1001017512)房产一处,建筑面积为12.94平方米,总楼层5层;所在楼层-1层,钢混结构,有装修,地板砖地面,石膏板吊顶,水、电、中央空调、消防等设施齐全。开发程度达“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排水、通电、通讯,场地平整。有抵押,设计用途为商业,该不动产系万德隆超市承租。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和债权债务等。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格:92700          拍 价:51912

证 金:10000         加价幅度:1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至少提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1月1416时前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五、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金额并非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金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

十、拍卖余款请在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卧龙支行,账号:6232638000109402464)。并在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 gpai.net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豫恒房估字[2024]06064FY评估报告。

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265

看房电话:拍成法辅 0377-61999955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徐法官 17603776126、0377-61661265

李法官 17603776956(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1月1510时至202411月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拍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15日以内、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至少提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至少提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请在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卧龙支行,账号:6232638000109402464)。并在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265

看房电话:拍成法辅 0377-61999955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徐法官 17603776126、0377-61661265

李法官 17603776956(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房产标的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裕华商城)1幢-1楼0051室房产一处

执行依据及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豫1303执恢108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产权证号

1001017512

标的所有人

白某

评估日期

2024430

标的现状

财产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业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裕华商城)1幢-1楼0051室

房产建筑面积

12.94平方米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价格

92700

税费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23 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3004468号-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