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1人报名 | 2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一拍】兰考县建设路中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3483982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400-157106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53483982 保证金:3,000,000 元
评估价:73,265,73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兰考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来拍法服 联系电话:400-157106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兰考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61010时至202361110(延时除外)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在“公拍网”(www.gpai.net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兰考县建设路中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评估价格:73265730元,起拍价:53483982,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1. 标的物无建筑许可证,(该评估价格包含房产、装修、配套设备设施及加建房屋和土地)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353320400-157106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353320400-157106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应有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367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2023625缴纳(如需申请贷款的,银行联系单须在成交之日后14日之内提交至法院),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兰考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

    收款账号:2533 6730 1986                                     (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www.gpai.net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137839905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353320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兰考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兰考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61010时至202361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兰考县建设路中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兰考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67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625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兰考县兴兰大道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兰考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

收款账号:2533 6730 1986                                                                        (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应有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以及地方税务部门确定卖方承担税费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www.gpai.net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咨询电话:137839905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兰考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兰考县建设路中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225执820号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兰籍国用(2010)字第002271号
标的所有人兰考县颐和城投资有限公司 
评估价格日期2022年6月12日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住
权属性质出让
是否已腾空未腾空
租赁情况有租赁,具体请详询
落户情况不详
经营情况有经营,具体请详询。
钥  匙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被兰考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7965.03平方米,(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信息为准)        
公摊总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4994.0平方米,(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信息为准)        
房产年龄建成于2010年左右
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包含固定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
房屋户型标的有A/B/C三区及监控室四部分组成,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信息为准。
房屋楼层所在楼层1-7层/总共7层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周边配套标的物交通便利,附近学校、超市、银行、医院、公园等基础设施较完善。 
其他介绍标的物没有建筑许可证,能否办理过户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特别批注:该标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以标的物实际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实地看样!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值73265730元(该价值包含房产、装修、配套设备设施及加建房屋和土地)具体问题请详询
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
税费情况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兰考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兰考县建设路中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孔爱兰,竞买号:L798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3483982元(伍仟叁佰肆拾捌万叁仟玖佰捌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兰考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6-11 10:01:26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