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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119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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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83593241/400-0601332/023-63110300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变卖起始价:1193670 变卖预缴款:1,193,670 元 保证金: 200000元
评估价:1,326,3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83593241/400-0601332/023-6311030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的公告

重庆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29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www.gpai.net/sf/),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

评估价:1326300元;起拍价:119367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1、标的物介绍: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大楼共31层,标的位于第21层,建筑面积约100.48㎡,套内面积约81.36㎡,清水房,现空置。

2、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标的物管欠费为849.03元(截止20221月),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上欠费情况为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不代表实际情况,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如需看样的意向人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看样登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周老师:17783593241、023-63110300;呼叫中心:400-0601332。更多拍卖标的可登陆本公司官网http://www.cqxypm.com/、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该土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土地使用税等配套税费以及物业费、大修基金、房产税费、水、电、气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1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变卖竞价前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119.367万元,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09211958)。

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60-1332 023-63110300   17783593241周老师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567043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三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重庆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29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www.gpai.net/sf/),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2124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2022124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124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19.367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09211958

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逾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若拍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过程中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60-1332 023-63110300   17783593241周老师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567043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公拍技术咨询:400-820-372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三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住宅类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渝0119执恢228号之二

房屋产权证

201房地证2012字第054843号

标的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落户情况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或新户口需落入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钥匙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有查封

抵押情况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100.48

套内面积(㎡)

81.36

装修情况

清水房

房屋户型

实际户型结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房屋楼层

共31层,标的位于名义层第21层。

每层户数

8户

电梯配置

3部电梯

标的物费用情况

物业欠费

653.1元(截止2021年10月)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上欠费情况仅为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不代表实际情况,具体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

过户税费

标的物税费缴纳标准请竞买人在本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查询

限购情况

不限购,具体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有关部门核实

特别提示

本法院所展示的标的物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3月3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369号锦绣华城8幢21-7”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道洪,竞买号:L544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193670元(壹佰壹拾玖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2-25 16: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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