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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赣DB5118 奇瑞轿车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376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602101118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
变卖起始价:3760 变卖预缴款:3,760 元 保证金: 600元
评估价:6,6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60210111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变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12110时至2018131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赣DB5118奇瑞轿车  不带牌;不办转籍;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灰色;2.0L排量;停车费:无;无车辆钥匙;车辆停放地址:金山区卫清西路117928号。

 

评估价:0.66 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0.376万元;保证金:0.06万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1712110时至2018131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0.376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0.376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0.376万元及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费用均不计利息。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112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

银行帐号:214182520110001

咨询电话:4008200766 客服 17602101118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5919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1025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12110时至201813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机动车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DB5118奇瑞轿车  不带牌;不办转籍;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灰色;2.0L排量;停车费:无;无车辆钥匙;车辆停放地址:金山区卫清西路117928号。

 

四、变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辅助机构协助下,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配合,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的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涉沪客车额度车辆: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非沪客车额度车辆: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退回。未能竞得者的车辆保证金及变卖价款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变卖价款和办证押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71127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成交车辆不能马上提车,要等待法院通知。成交车辆在提车及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须以拖运方式进行转移,所产生的拖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沪籍车辆的过户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办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非沪籍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凭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原因、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造成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车辆的违章罚款及记分、年检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十、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变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四、变卖标的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和本院进行交接,买受人应按司法程序签收标的。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过户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如因特殊情况致使变卖成交车辆无法完成过户,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向法院已付的成交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停车费、拖车费、维修费、检测费、办证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补偿的权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打包形式的变卖标的,该打包标的中如有车辆因车管所认定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经本院同意后,无法过户的车辆仅以评估报告书中单车评估价所占评估总价比重乘以标的成交总价所得计算结果作为办理退款(报废车辆除外)依据,打包标的中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沪籍车辆成交后,沪籍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非沪籍车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八、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

银行帐号:214182520110001

咨询电话:4008200766 客服 17602101118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59199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1025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赣DB5118 奇瑞轿车 品牌型号:不详;车架号:不详;发动机号:不详;使用性质:不详;表显里程:不详;年检有效期:不详;启用日期: 不详;不带牌;不办转籍;无车辆登记证书;无行驶证;无购置证;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灰色;2.0L排量;车况极差,无车辆钥匙;停车费:无;车辆停放地址:金山区卫清西路1179弄2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律文书办理过户。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等),当前违章仅为目前可查询到的上海市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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