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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号【2】上海市奉贤区联业路859弄190号102室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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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819,000
021-36368821
申请参拍及支付保证金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7-15 13:00:00


  • 起拍价:820,000
  • 数量/单位:132.14平方米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评 估 价:819,000 元
  • 保 证 金:100,000 元
  • 佣金方式:执行司法标准
  •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评估机构: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优先购买权人:
  • 拍卖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下载:
  • 保 留 价:-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详细信息
    区域:奉贤区
    房屋用途:公寓
    竣工日期:2009年
    总层数:14
    欠费承担:买受人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联业路859弄190号102室
    房产类型:住宅
    房屋结构:混合
    楼层:1
    税费承担:各付
    房屋内占用状况:不详
    小区/楼盘名称:海韵馨园
    交通状况:优拓林2线、奉卫线等公交路线。
    拍品描述
    1、房地产位置
    上海市奉贤区联业路859弄190号102室,所在小区为“海韵馨园”,其四至为:东至南海公路,南至奉柘公路,北至联业路。
    2、土地状况
    1)宗地号:奉贤区柘林镇5街坊66/12丘
    2)宗地面积:55926.70㎡
    3)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3、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上海市奉贤区联业路859弄
    2)部位:190号102室
    3)建筑面积:190号102室-132.14㎡
    4)房屋类型:公寓
    5)房屋结构:混合
    6)竣工日期:2009年
    8)总层数: 190号102室-5
    9)产权受理日期:2003年
    4、房地产现状
    上海市奉贤区联业路859弄190号102室,所在小区为“海韵馨园”。小区位于奉贤区柘林镇,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周边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好;交通便捷度较好,优柘林2线、奉卫线等公交路线。
  • 拍卖公告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延长中路801号新华园A座6028室(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21-36368821

    拍卖会时间:2016年7月12日(周二)-2016年7月15日(周五)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6年7月12日15:00至2016年7月15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7月15日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3号厅。

    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奉贤区联业路859弄55号1402室(公寓)建筑面积:136.69㎡【10】

    2、奉贤区联业路859弄190号102室(公寓)建筑面积:132.14㎡【10】

    3、虹口区七浦路133号3层1街66(商场)建筑面积:33.11㎡【25】

    4、徐汇区龙漕路51弄3号2402室(公寓)建筑面积:155.51㎡,及51弄3号地下车位34号(其他)建筑面积:40.39㎡【85】

    5、浦东新区青艺路181弄14号101室(公寓)建筑面积:82.91㎡【30】

    6、浦东新区青艺路181弄14号102室(公寓)建筑面积:66.52㎡【30】

    7、虹口区四川北路1688号1710室(办公楼)建筑面积:230.41㎡【45】

    8、浦东新区孙农路200弄45号(花园住宅)建筑面积:377.41㎡【150】

    9、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2301-2312室(办公楼)建筑面积总计:834.78㎡【200】

    10、松江区泗陈公路2268弄261号(花园住宅)建筑面积总计:515.21㎡【220】

    11、浦东新区新场镇长桥村2/2丘(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5733㎡及地上建筑(工厂)建筑面积总计:3492㎡、未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工厂)建筑面积总计约2872㎡【50

    12、杨浦区政通路177号2201、2202、2203、2204室(办公楼)建筑面积总计:1131.36㎡【300】

    13、空调、电视机、电脑、沙发床、桌椅等一批【0.2】

    14、攀岩设备等一批【1】

    15、金刚石圆盘锯、切石机、仿型机、连续磨机、石材荒料、板材、行吊等一批【7】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 2016年4月22日—2016年7月11日,如能看样,电话预约。(节假日除外)

    2、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5日13:0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4日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3

     账号: 11015012479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司法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拍卖模式说明

       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竞价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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