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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拍卖2023年8月26日-8月29日
机动车拍卖会
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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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司法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3826日(周六)至829日(周二)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18516309290  刘先生

    拍卖会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8月26日15:00-2023年8月29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网络参拍网址www.gpai.net

    现场参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拍卖标的:  】中为保证金金额

    1. 沪AD89855【1万元/辆】

    2. 沪B5P113【1万元/辆】

    3. 沪DGW029【1万元/辆】

    4. 沪BFU251【1万元/辆】

    5. 沪AF29066【1万元/辆】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23811-8259:00-16:00,预约看样。竞买人需凭《看样单》勘察标的,标的看样时间和地点不同,请事先咨询。

    2. 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周二)15:00。

    3. 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周五)15: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 保证金汇入账户(线下报名):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33

      账号:11015027698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须知

     

    1、本场拍卖会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可选择网上竞价。网络竞买人应当先在拍卖会前登陆www.gpai.net“公拍网”在线注册,签署《拍卖特别规定》,交付拍卖保证金。网络竞买人取得网上竞买资格后才能登陆系统网站参与网上竞价。

    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

    3、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4、网络竞买人若有恶意竞价行为,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存在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特别规定

    1. 参加在线竞价的竞买人,须于2023829日下午15:00前办理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2. 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须于2023825日下午15:00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双休日不办理)。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竞买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拍品保证金将按照公告内标准收取。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标的。

    4. 本次拍卖的拍品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锤表示成交,不到底价不成交。

    5. 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当场签字。《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车辆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成交确认书上名称一致。

    6.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需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②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到场拍照并签署告知书;③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④办理沪C牌照,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⑤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7. 买受人需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拍卖佣金(详见拍卖目录),以及车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补证费、年检过期费、补领牌照费、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因车辆户籍地政策变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 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如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税费。

    9.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10. 竞买人未成交的,我公司将在拍卖会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返还其保证金(通过POS机、网银转账支付的);通过银联在线支付的,保证金退还时间将相对延长(按银联结算系统为准)。

    11. 本次拍卖的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对该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不作任何承诺。对于车辆材料缺失,各种拖欠费用,及部分车辆为事故车辆、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启动、无法正常行驶、零部件缺失等情况,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资料不足部分,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自行查询和了解,请竞买人注意竞买风险。本公司对车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 自拍卖成交且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如出现任何不确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非法占用、遭受意外损害、自然毁损、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并由此造成的相关纠纷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3. 鉴于司法委托拍卖车辆的特殊性,拍卖标的的交付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车辆过户办证时间较长的风险,如因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成交车辆无法完成过户、无法交付的,买受人仅有权请求退回向拍卖人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佣金,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14.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拍卖须知》、《特别规定》、拍品信息等)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告知;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411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办法》,小客车额度必须由统一部门进行拍卖,故本场机动车司法拍卖仅限于车辆本身,不包含额度。

    16. 本须知规定一经竞买人签字确认,即表明竞买人完全了解该拍品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并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规定在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时一并领取,签字生效。本特别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刘先生(021-55510091)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3-8-26 15:00:00
  • 同步拍开始:2023-8-29 15:00:00
  • 本场拍卖师:

    刘俊杰
    拍卖师证号:2500049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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