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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泓盛2021年3月13日-3月16日
物资、房产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拍卖厅
首页 > 拍卖会 > 上海泓盛2021年3月13日-3月16日物资、房产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法院委托,定于 2021313日(周六)13:30开始,为公拍网在线竞价阶段;2021316日(周二)13:30开始为现场网络同步拍卖阶段。在线竞价网址:www.gpai.net;同步拍卖现场地址:黄浦区乔家路2号(中华路口)。

     

    一、拍卖标的【】中为保证金(万元):

     

    1、  西湖银币4301套【18

    2、  灵山胜境(渔庄秋霁)邮票48616张【6

    3、  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银币10048枚(航母图案)【18.5

    4、  宝山区新川沙路495号、497(工厂),建面9477.3㎡【100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节假日除外):09:30--17:30  6427005013524689712

     

    三、预展看样:即日起(节假日除外)凭身份证至本司预约看样单。

     

    四、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告知》①竞买人须在“公拍网”上了解标的信息,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②竞买人线下报名,本人到漕溪北路1821C室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POS机等方式支付(截止于202131516:00),不接受现金支付;③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31 账号:11015013385002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以到账为准;④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或相关当事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办理手续并到现场竞拍的,视为弃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21C 邮编:200030  邮箱:chenrong@hosane.com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物资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 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交付拍卖保证金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标的。

     

    二、 计价内容:

    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佣金。

     

    三、 拍卖佣金: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即:

    拍卖成交价

    佣金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1.5%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0.9%

    超过1000万的部分元0.6%

    最高限额25万元

     

    四、 拍卖方式:

    每名竞买人最多可携带2名随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随同人员须在公拍中心一楼凭有效证件办理实名登记,领取入场券后方能入场。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及“在线拍+同步拍”的拍卖方式,即72小时在线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2021年2月6日13:3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网上竞买人可以在线上出价,在线拍时间为72小时,72小时在线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继续进入现场同步拍卖。进行同步拍时,先由拍卖师报出当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五、 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的物资标的均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参考,若有克数或名称描述上的偏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照片图案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的所有物资,本公司对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经由资质的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提取、使用和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和拍卖特别规定,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处理。

     

    一、 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所付保证金充抵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款,余款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二、 标的说明:

    1号标的西湖银币4301套,按现状拍卖,质量不保。

    2号标的灵山胜境(渔庄秋霁)邮票48616张,按现状拍卖,质量不保。

    3号标的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银币10048枚(航母图案),按现状拍卖,质量不保。

    4号标的宝山区新川沙路495号、497号(工厂),建面9477.3平方米,集体土地参拍审核

     

     

    三、 标的交接:

    物资标的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接法院通知后买受人方可提货。买受人凭本公司提货通知及单据在2个工作日内提清全部拍卖标的,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将剩余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或委托人另行处理。

     

    四、 注意事项: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陈先生(64270050)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1-3-13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21-3-16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王鹏
    拍卖师证号:2800067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21C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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