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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江2020年3月31日-4月3日
股权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三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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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周二)至2020年4月3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三号厅(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6028室(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21)36368821王老师

    拍卖会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2020年4月3日(周五)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0年3月31日15:00至4月3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04月3日(周五)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00万元、评估值-115,249.43万元)

    2.        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8万元、评估值2,758.07万元)

    3.        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500万元、评估值476.86万元)

    4.        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2,446.97万元)

    5.        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500万元、评估值-447.20万元)

    6.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评估值3,477.63万元)

    7.        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万元、评估值250.99万元)

    8.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500万元、评估值930.28万元)

    9.        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0万元、评估值4,371.93万元)

    10.    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评估值6,667.58万元)

    11.    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评估值-413.39万元)

    12.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万元、评估值633.79万元)

    13.    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80万元、评估值-700.04万元)

    14.    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59,780.726199万元)

    上述标的合并拍卖【评估总值:22014.1万元(负值按0计算),起拍价:15409万元 、保证金:16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2月28日—2020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

    2、 竞买人须经过竞买资格预审,方可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截止日期:2020年3月30日16:00。

    3、 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可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4、 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周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5、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3

    账号:11015012479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6、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45万元。

    8、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交通、国土、房管、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如买受人对本次标的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公司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如果发现本次拍卖会有违法情况可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21-34254567-9621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4月3日股权拍卖会

    特别规定

    一、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公司股东资格相关条件,同时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相关条款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而参与竞买,并最终成为买受人,造成其买受标的(详见“七、标的说明”)不能过户至其名下,则造成的相关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为避免竞买人的损失,各竞买人应202033016:00向拍卖人提交竞买人资格预审核资料。预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竞买登记。

    二、计价内容:

    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托管登记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等)。

    三、拍卖佣金: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价

    佣金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

    3%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1.8%

    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的部分

    1.2%

    超过3000万元

    45万元

    四、拍卖方式:

    每名竞买人最多可携带2名随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随同人员须在公拍中心一楼凭有效证件办理实名登记,领取入场券后方能入场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及在线拍+同步拍的拍卖方式,即72小时在线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2020331150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网上竞买人可以在线上出价,在线拍时间为72小时,72时在线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继续进入现场同步拍卖。进行同步拍时,先由拍卖师报出当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五、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的股权标的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50》、《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2》、《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16》、《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3》、《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4》、《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6》、《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81》、《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5》、《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21》、《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22》、《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36》、《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15》、《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449;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众评报字(2019F075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以该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该标的及标的公司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变动、权利义务变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部分标的公司目前正在经营,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有差异,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必要的说明。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加上佣金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成交日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标的说明: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为

    1)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00万元)

    2)   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8万元)

    3)   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500万元)

    4)   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

    5)   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500万元)

    6)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

    7)   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万元)

    8)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500万元)

    9)   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0万元)

    10) 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

    11) 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

    12)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万元)

    13) 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80万元)

    14) 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

    上述标的合并整体拍卖。

    经评估,以上标的合并评估值为22014元(负值按0计价),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零壹拾肆万元整,被法院追缴、没收的财产已作扣除。

    2标的基本概况

    1)企业名称: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4013613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开发区发达街127门白云宾馆303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1115

       营业期限:20021115日至20221114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商业企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中介除外);房屋租赁;汽车

                 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自主业务,因此企业无法提供未来的收益预测;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0号,由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被评估单位无偿使用;

      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塘沽字第070128992)已完成司法拍卖程序;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北辰单国用(2007)第064号)正在进行司法拍卖程序。上述不动产,依据生效的(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上述不动产属于应追缴的财产

    ④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长期投资中的成都农商行股权投资被依法追缴,目前正在处置中。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日杭州光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00.00万元)评估价值为-115,249.43万元(人民币大写:负壹拾壹亿伍仟贰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元整)。

     

    2)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52245924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区新宜白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0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922

       营业期限:20030922日至20230922

       经营范围: 汽车(小轿车除外)零售;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 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

            仓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品牌轿车销售;汽车展示;旧机动车

            收购、销售;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

            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进口丰田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

            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

            定办理)

    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0号的办公用地和房屋建筑物均为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被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该办公用地和房屋建筑物正在进行司法拍卖程序。该处不动产属于应追缴的财产

      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一汽丰田   汽车有限公司授权一汽丰田品牌经销商。根据《一汽丰田品牌国产产品经销商销售和服务协议》,取得上述经销商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日天津市中乒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58.0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伍拾捌万零柒佰元整)。

     

    3)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758119566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开区咸阳路74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227

       营业期限:20040227日至20240226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仓储及相关服务;汽车

            展示;财产损失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代理;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

            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74号大院的办公用地和房屋建筑物均为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被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评估值为零

      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一汽马自达公司授权一汽马自达产品在天津地区得到特约经销商及服务商。根据《一汽马自达经销商销售和服务协议》,取得上述经销商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76.86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

     

    4)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70612767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8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127

       营业期限:20050127日至20250116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除

            外)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品牌轿车销售;汽车展示;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

            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保险;汽车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8号的办公用地和房屋建筑物均为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被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该处不动产属于被依法追缴的财产,目前正在处置中,评估值为零

      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东风本田品牌经销商。根据《东风本田品牌国产产品经销商销售和服务协议》,取得上述经销商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天津市中乒北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446.9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肆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

     

    5)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70646174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区新宜白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329

       营业期限:20050329日至20250310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

            品除外);劳务服务;汽车展示;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

            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代理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责任保险;汽车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

            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18号的工业用地,该土地为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及建筑物由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造,已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但房屋产权证为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福特品牌经销商。根据《福特品牌国产产品经销商销售和服务协议》,取得上述经销商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500万元)价值评估值为-447.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负肆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

     

    6)企业名称: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73635008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区新宜白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526

       营业期限:20050526日至20250516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旧机动车销售;北京国产梅赛德斯-奔驰

            品牌汽车、进口梅赛德-奔驰品牌汽车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

            外);汽车展示;劳务服务;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

           理和维修竣工检验;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国家有专营、专

           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与天津市建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被对方公司起诉,公司工商银行新宜白大道支行,账号0302035219300057696冻结资金1,800,000.00元;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展厅及车间等建筑物所在土地系向天津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取得,租赁期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租金为750万。因无法取得土地出租人天津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也无法了解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土地的相关信息。

       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奔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塞德斯-奔驰品牌汽车产品的授权品牌经销商。根据经销代理协议,取得上述经销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北信中乒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价值评估值为3,477.6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柒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

     

    7)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562653126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开区咸阳路74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825

       营业期限:20100825日至20300824

       经营范围:汽车装具、汽车配件、日用杂品、服装、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化妆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

            艺品、箱包、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仓储服务(剧毒品、化学危险

            品、易制毒品除外)。(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天津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依赖于关联公司的经营情况,企业没有独立的盈利能力,因此企业无法提供未来的收益预测。

       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偿使用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中乒景新汽车装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50.99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万零玖仟玖佰元整)。

     

    8)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500513720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科技园区(新宜白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0707

       营业期限:19980707日至20280706

    经营范围: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上海大

          众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仓储及相关的服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旧机

          动车收购、销售;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汽车展示;代理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

          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

          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中2,756.90平方米的房屋由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造,该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目前借给该公司无偿使用。该建筑物已由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入账,已在本公司出具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1执1095号一案所涉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价值司法评估鉴证报告》(银信咨报字(2019)沪第374号)中进行了评估,故被评估单位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2,756.90平方米的房屋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VW品牌汽车产品的授权品牌经销商。根据经销代理协议,取得上述经销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500万元)价值评估值为930.28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

     

    9)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6127564X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区新宜白大道北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525

       营业期限:20040525日至20240525

       经营范围: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汽车备件、精品汽车附件销售;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

            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旧机动车收购、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仓储

            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展示;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

            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汽车租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

            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新宜白大道旁的工业用地,该土地为天津国泰汽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及建筑物由中乒北奥建造并改建,但无房屋产权证。

       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奥迪品牌经销商。根据《一汽-大众奥迪特许经销商协议书》,取得上述经销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长期投资中的成都农商行股权投资被依法追缴,目前正在处置中。

      评估结论: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亿元)价值评估值为4,371.93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柒拾壹万玖仟叁佰元整)。

     

    10)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75481789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开区咸阳路74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1107

        营业期限:20031107日至20231106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零售;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仓储(剧毒

            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及相关服务、旧机动车交易、汽车展览展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

            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代理;小型客车

            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汽车租赁;房屋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期投资中富蕴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00,000.00元,投资比例为9%,该部分资产已被处置,本次评估为零。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场地及房屋向天津市王顶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74号大院,占地面积20330.7平方米,建筑面积11045.41平方米,年租金326万元。

       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别克品牌授权经销商。根据《别克品牌授权经销商合同》,取得上述经销商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果: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价值评估值为6,667.58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陆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11)企业名称: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697436217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开区长江道110号(无线电元件一厂)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221

        营业期限:20091221日至20291220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SKODA(斯柯达)品牌汽车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商品展览展示、仓储(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旧机动车交易;小型客车整车修

            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汽车租赁;汽车装俱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土建实际为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的展厅、办公室及车间。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文件等造价文件。该在建工程所在土地为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因此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建筑建设相关手续。委估在建工程本次评估的建筑面积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斯柯达展厅及维修车间施工图纸》记载的情况,确定为5828.77平方米。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法取得土地出租人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也无法了解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土地的相关信息。本次评估无法按照建筑耐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孰低确定建筑物理论成新率,因此仅按照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理论成新率。

       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上汽大众斯柯达品牌汽车产品的品牌经销商。根据经销代理协议,取得上述经销代理权无需支付授权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评估结果: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中乒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价值评估值为-413.39万元(人民币大写:负肆佰壹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

     

    12)企业名称: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559472594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辰科技园区(新宜白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813

        营业期限:20100813日至20300812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展览展示。

           (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新宜白大道北侧)的工业用地和房屋建筑物均为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无偿使用。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车辆东本思铭(津MZL892)、 标致(津ADC100)、皇冠(津AEV279)、标致508(津DZP508)、奥迪(津RG9347)共计五台因盗抢事件丢失,法院以对上述车辆盗抢事件作出判决,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相关判决书。无法找到责任人,本次评估按账面列示。

       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车辆广本XRV(津RCM129)出租南京客户,产权证明由宁波公司保管,目前宁波公司因交接问题暂未提供;车辆奥迪(津RQ4966)为租赁经营车,因客户办理验车手续外借产权证,故暂时无法提供。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中家具一批因搬家出借,未勘查到实物。以上因评估清查程序受限,评估人员无法判断资产存在性,本次评估按账面列示。

       评估结果: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天津中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33.79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13)企业名称: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738472282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开区咸阳路74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603

        营业期限:20020603日至20220602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仓储(化学危险品除

            外)及相关服务;代办服务;小轿车零售;汽车展示;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责任保险代理;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账面实际由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合并报表,公司长期停业,无员工,无办公场所。账面往来款账期大多超过10年,本次评估对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过去正常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按账面列示。

       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47,266.16元,被投资单位为天津市生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90%。天津市生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已长期停业,无员工,无办公场所。账面往来款账期大多超过10年,本次评估对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过去正常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按账面列示。

       因长期停业原因,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车辆所涉天津车辆牌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态无法确认,故本次评估不考虑天津车辆牌照的价值。

       评估结果:经采用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在评估基准日201963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中乒意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80万)价值评估值为-700.04万元(人民币大写:负柒佰万零肆佰元整)。

     

    14)企业名称: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052062043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华道9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813

        营业期限:20120813日至20320812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进行投资;汽车展示;投资咨询;汽车零配件制造。场地租赁;房屋租

            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

            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无偿使用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

      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中,有与中乒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的往来款15,294,000.00元,与其母公司北京温顺志和咨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1,860,204,429.72元、与子公司浙江瑞信物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1,164,586,429.72 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浙江瑞信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的账面值 为562,420,982.34 元,主要是和大股东之间的过账资金, 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评估结果:经采用资产基础评估法,天津维企通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712,071,597.79元,评估价值为113,074,660.77元,增(减)值率为-84.12%,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710,881,922.76元,评估价值为710,881,922.76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189,675.03元,评估价值为-597,807,261.99元(大写:人民币负伍亿玖仟柒佰捌拾万零柒仟贰佰陆拾壹元玖角玖分)。

    (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交接:

    股权标的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取得司法裁定书前,委托人保留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处分权。

    上述股权标的能否获准股东资格审批及办理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若有意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的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法院认定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否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司的上述股权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作拍卖通知已送达任何潜在优先购买权人。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十、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委托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本人已经阅读了《特别规定》,并同意其规定的条款。

                                      

                   竞买人: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王先生(021-36368821)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0-3-31 15:00:00
  • 同步拍开始:2020-4-3 15:00:00
  • 本场拍卖师:

    张博
    拍卖师证号:2800074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6028室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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