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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槌2021年5月13日海关涉案财物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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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会拍卖公告

     

    受上海海关委托,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3: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举办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金槌拍卖标的:零部件、设备、金属制品、橡塑制品、日用品、电子零部件、玩具、饰品、服装、鞋、手表、包,眼镜、电话、灯泡等【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仅限银行转账支付】

    海同拍卖标的:洗脸仪、按摩仪、包、首饰、手表、服装、鞋、皮带、围巾、轮毂单元、梯子铆接机、酒架、塑料棍、聚苯乙烯树脂等【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仅限银行转账支付】

    产权拍卖标的:饰品、服装、鞋子、手表等【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仅限银行转账支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事项:

    咨询方式:

    金槌拍卖: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45号17楼C室,联系人:13003222801厉先生、021-52281312朱女士 。

    海同拍卖: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8号楼402室,联系人:(021)36030081 吴先生。

    产权拍卖: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联系人:(021)62416066-505  汪先生。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预约登记,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分别到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看样单(节假日除外),凭看样单自行到指定仓库看样。(每份看样单,限二人)

    看样时间:2021年5月11日、12日8:30-11:00、13:00-15:00。

    三、竞买须知: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须于2021年5月12日16时前分别至金槌、海同、产权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票据、银行转账须于2021年 5月12日16时前到帐)。金槌拍卖账户(户名: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3330600040011495;开户行:农行上海市静安区江宁支行)。海同拍卖账户(户名: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578103001408894;开户行:上海银行桃浦支行);产权拍卖账户(户名: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0005183464;开户行:上海银行茶陵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5、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四、海关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海关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货物品质及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

    2、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海关及拍卖企业不能向买受人提供除罚没车辆以外其他拍卖标的的成交款发票,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3、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并在拍卖前经拍卖企业确认。

    5、海关将通过有效方式进行全程监督。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须知(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        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        竞买人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并交付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登记单,取得竞拍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

    四、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        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        本期海关委托拍卖物资,均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安全和质量均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买受人应在使用前进行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擅自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期拍卖的标的中,凡涉及到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物资,都不属拍卖标的范围。

    八、        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如未经看样即参加竞买,责任自负。

    九、        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品拍卖成交后交割均以实际大样为准。

    十、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并妥善保管号牌,并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它经济责任。

    十一、拍卖师可以确定标的起拍价格和竞价阶梯。拍卖师在拍卖前应当宣布起拍价格、竞价阶梯,并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它需要签署的文件。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将作为违约处理,即已交付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手续;拍卖人须提供必要的协助服务。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对本期拍卖成交的标的,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总价款的5%向我公司支付佣金。本公司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如需开具货物税务发票的,则开票所涉税费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十九、本场拍卖会所有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质量不保,重量为毛重,品名仅供参考,货物以实际大样为准。敬请仔细看样、谨慎举牌竞买。

    二十、买受人应当根据本公司告知,到本公司领取拍卖标的的提货凭证后方可到指定仓库提货,并在七天内提清货物。

        提取货物所需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逾期不提,由仓储公司按规定收取逾期保管费,同时本公司不承担因使用场地搬移拍品时的缺件、损坏责任。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朱女士(32181528)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1-5-13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施文隽
    拍卖师证号:1200040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静安区江宁路445号17楼C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1-5-13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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