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是在党和政府“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公共资源平台”的指引下,结合本市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战略和行业转型发展实际需求应运而生的。在上海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2011年11月18日,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正式揭牌,开启了公共资源集中拍卖处置的新篇章,实现了公共资源拍卖“四个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接受监管。
上海公拍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以“统一制度规则、整合共享资源、完善监管体制”为重点,上海市商务委、发改委、高院、国资委、经信委、监察局、工商局、机管局、公安局、质监局、财政局和上海海关12个部门成立了上海公共资源拍卖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共资源拍卖和公拍平台运行中的重大事宜,监督公拍中心规范运行,通过联席会议和日常信息发送,建立了常态监管协调机制。
本市法院司法委托拍卖、政府公物拍卖、海关、工商、公安、质监罚没物资拍卖;国有资产拍卖;公务车拍卖、以及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都已集中到公拍平台进行。政府和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将公共资源拍卖提升到法制化高度,未来适合拍卖方式的其他公共资源项目也将进入公拍平台,包括户外广告、公共车位、排污权、涉及公共利益的特许经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