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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AZK733)五菱牌 (7座)小型普通客车LZW6447KAY
拍品号【1】(沪AZK733)五菱牌 (7座)小型普通客车LZW6447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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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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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9-10-17 13:0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1辆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评 估 价:-- 元
  • 保 证 金:10,000 元
  • 佣  金:5.00%
  • 拍卖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拍品描述
    注册日期:2015.07;表显里程(万公里):16.5;存放点:嘉定区解放岛路200号;备注:办证手续费3800元、停车费2400元、出库费1800元、年检解封等杂费4350元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9年10月17日下午1:30举行二手车及物资和礼品拍卖会,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形式(公拍网:www.gpai.net),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车辆  1批 (均不带牌); 

    2、公务礼品(分拆拍卖) 

    3、废旧办公用品(物资看样预约) 

    二、看样时间:2019年10月15-16日(10:00~ 15:00)  

    三、拍卖地点: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四、咨询电话:63373369、63373351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目录)       

       网络和现场参拍的竞买人保证金需在拍卖前到达本公司帐户内并办理网上竞买手续, 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交付保证金每辆1万元;礼品和物资1000元。 


    保证金账户 户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帐号: 3100150380005600320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1、本次拍卖车辆的相关信息在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www.hppaimai.net和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网站fe.gpai.net以及解放日报上同时发布。

    2、本次拍卖采用现场和网络同步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除到拍卖会现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竞拍标的。

    3、通过网络参拍的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3小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注册,经身份认证后,可使用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系统。敬请注意:网络竞价可能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

    4、本次拍卖保证金为壹万元/辆,票据支付须于拍卖会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第四支行31001503800056003208)。拍卖成交后,所付保证金即转为办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冲抵买受人所需支付的任何款项。

    5、网络竞买人应注意保密自己的竞买账号和密码,并遵守网络竞买规则,每个账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向第三方泄露竞买账号及密码,或者自己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带牌,所有车辆均按现状进行拍卖,部分车辆存在故障,竞买人自行承担各类风险参与竞买,拍卖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拍卖时,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缺陷,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7、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无论是现场或通过网络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都可以按照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应价和加价,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报出“最后一次”并落槌即表示成交,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通过网络操作成交的,则按〝公拍网〞的有关规定办理。

    8、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带牌按车况现状拍卖。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成交车款外,另须支付按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以及拍卖目录中公示的办证费等费用。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次日内付清全部款项,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拍卖车辆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全额支付,保证金不作车款抵扣,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车辆证照变更手续完成后方可退还。

    11、办证公司收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及相关资料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年检过期、9座及以上未翻黄牌客车、缺失资料的车辆办证时间可能延长。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提车时间由拍卖人或办证公司另行通知。

    12、成交车辆在付清全部款项并办理完有关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受人方能办理有关车辆及资料的移交。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办证公司仅负责上沪C牌照(持有本市牌照额度单的除外)。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价款后,同时提供上海市车辆管理所上沪C牌照规定的必备证件及资料原件。个人:提供外环线外户口薄和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企业:提供外环线外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过户资料上加盖公章。买受人对提供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的证件及资料承担一切责任。如逾期未递交过户相关资料,本公司将收取逾期办证违约金200元/日,费用将从办证保证金中扣除。

    2、买受人需于接到提车通知后次日内办理有关车辆移交手续。逾期者,买受人将另行支付停车费20元 /天。

    3、拍卖车辆如有因违章记录而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4、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原车牌号码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自行作废,随机产生新号码,办证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拍卖的车辆如有缺少车船使用税、购置证等情况,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拍卖成交款不包含原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等费用。成交过户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7、根据上海市车管所规定:本市已全面实施对车辆买入方的影像资料采集、上传的身份确认工作。买入方为个人的:录入身份证明号码及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买入方正面免冠照片、买入方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行驶证正证照片。买入方为单位的:录入企业营业执照及授权经办人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企业经办人正面免冠照片、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行驶证正证照片。

    8、若因成交车辆无法完成办证手续,我公司将无息退还车款、佣金及拍品目录中公示的各项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买受人对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上述《机动车拍卖特别规定》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竞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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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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