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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公2022年3月18日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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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会补充公告

     

    受上海海关委托,原刊登在2022年3月10日《文汇报》上的,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3: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举办的拍卖会,因近期疫情影响,接上级通知,现将原定线上线下同步拍卖会改为网络纯在线拍卖会。网络纯在线拍卖平台:www. gpai. net(同步拍卖频道),拍卖时间改为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3:30至15:30。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公告。

     

    刊登于2022年3月15日《文汇报》

     


    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会

     

    受上海海关委托,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3: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举办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大公拍卖标的:饰品、手表、包、首饰、服饰、眼镜、美容仪、按摩仪等【保证金人民币1万】

    东方拍卖标的:电子元件、平衡车、LED灯等。【保证金3万元,仅限以票据、银行转账支付】

    华夏拍卖标的:服饰、金属配件、水钻、薄片板等【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仅限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事项:

    咨询方式:

    大公拍卖: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联系人:(021)63616999朱先生

    东方拍卖: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28号3楼,联系人:(021)62989807朱女士

    华夏拍卖:上海市制造局路409号,联系人:(021)53071020 沈先生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预约登记,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分别至各家公司领取看样单(节假日除外),凭看样单自行到指定仓库看样(每份看样单,限二人)。

    看样时间:2022年3月16-17日8:30-11:00、13:00-15:00。

    三、竞买须知: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须于2022年3月17日16时前分别至各家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票据、银行转账须于2022年3月17日16时前到帐)。大公账户(户名: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05017042000000106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建路支行);东方账户(户名: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2402808010000144;开户行:农商银行长寿支行);华夏账户(户名: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616203000709378;开户行:上海银行陆家浜路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5、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 gpai. net(同步拍卖频道)

    上海海关门户网站:shanghai.customs.gov.cn

    四、海关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海关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海关及拍卖企业不能向买受人提供除罚没车辆以外其他拍卖标的的成交款发票,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3、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并在拍卖前经拍卖企业确认。

    5、海关将通过有效方式进行全程监督。

     

    注:上述公告内容刊于2022年3月10日《文汇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该是依法登记注册、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以现金、票据、转账支付,并须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到帐),上述手续办妥之后方可于拍卖前领取竞拍号牌,参加网络同步拍卖。

    二、本次拍卖的拍品采用增价拍卖形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或由竞买人报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三、本场拍卖会除以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外,竞买人也可按规定和手续采用网络同步拍卖方式参与竞买(网络同步拍卖网址:www.gpai.net)。温馨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四、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当场签字。买受人另需按成交金额支付5%的拍卖手续费。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手续费发票,无法开具拍品成交款发票,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对其所购标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置。

    五、拍卖成交后,除另有规定的,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本公司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不实行多退少补,以现状为准。我公司提供的目录、附单仅作参考。

    六、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入帐后,买受人须根据我公司通知的日期前往海关仓库办理提货手续(须待本场拍卖会所有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并在本公司与海关完成成交价款结账手续后,买受人方可凭成交确认书前往海关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最晚不超过拍卖之日后的七个工作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10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拍卖标的;逾期不提,按有关管理制度处理。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在提货、搬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三天未提,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同意送交本公司另行处理。

    七、本次拍卖的物品均以物品现状进行拍卖,我公司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看清现状,本公司不承担所有拍品的瑕疵责任(包括品名、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再次利用性等),拍卖成交,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鉴定、检验、检疫等处置事宜。

    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到相关部门调查是否存在能否再次使用等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状态、品质、再次利用等都不做任何担保,不对拍卖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的瑕疵权利。

    九、买受人对其所买受拍品的使用、销售等处置必须符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未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海关、拍卖人不对本次拍品真伪、品质、质量提供瑕疵担保责任。

    十、海关特别声明: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海关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本次《竞买人须知》与《特别告知》。

    竞买人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朱先生(021-63616999)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2-3-18 13:30:00
  • 在线拍结束:2022-3-18 15:30:00
  • 本场拍卖师:

    袁龙江
    拍卖师证号:2700069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2-3-17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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