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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2023年12月22日车位专场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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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3年12 22日(周 13:30“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号车位        

    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4号车位        

    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5号车位

    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6号车位        

    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8号车位        

    6、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9号车位 

    7、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0号车位       

    8、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1号车位      

    9、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2号车位        

    10、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3号车位    

    1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4号车位     

    1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5号车位 

    1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7号车位    

    1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8号车位     

    1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9号车位        

    16、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0号车位    

    17、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1号车位     

    18、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2号车位 

    19、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3号车位   

    20、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5号车位    

    2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7号车位       

    2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8号车位    

    2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9号车位      

    2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30号车位 

    2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31号车位        

    注:拍卖顺序与上述清单顺序不一致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上述车位拍卖保证金每个保证金为10万元,每个竞买人只能拍卖成交一个车位

    2、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21)63374958,13501969833,咨询时间:2023年1214—2023年1221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1221日(周15时前凭有效证照(个人竞买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地产权证书原件;企业竞买的,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9号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网络竞买人办理公拍网注册登记、实名认证、资料上传等)),交付拍卖保证金(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在2023年122116: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

    4、保证金汇入账户:户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03800056003208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转让,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目前没有车位的业主,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造成不能产权过户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须参加在线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参加在线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拍卖成交价4%的拍卖服务费。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和拍卖服务费。

    9.公司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9号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特别规定

    一、参加本公司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的资格,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鼎达公寓的房地产权证、房产权利人的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填写并签订登记文件,方可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交付保证金,领取竞投号牌。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成交价的4%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手续费即佣金。

    三、拍卖成交后,与委托方(该房产开发商)以该车位成交价作为网签合同价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四、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读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全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余款和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账户(户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31001503800056003208,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即转为履约定金。如买受人未按期付款的,按违约处理,即履约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六、标的清单

    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2号车位 

    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3号车位 

    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5号车位 

    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7号车位 

    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8号车位 

    6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9号车位 

    7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4号车位 

    8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5号车位 

    9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6号车位 

    10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8号车位 

    1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1号车位 

    1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2号车位 

    1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4号车位 

    1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5号车位 

    1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7号车位 

    16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8号车位 

    17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9号车位 

    18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0号车位 

    19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21号车位 

    20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30号车位 

    21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31号车位 

    22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9号车位 

    23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0号车位 

    2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3号车位 

    25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81弄8号地下1层1号车位 

    本次拍卖不包括标的内可移动的物品。

    七、本次拍卖会涉及的标的均以实地看样为准,按其现状拍卖,拍卖人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有否质量瑕疵,不承担所有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场拍卖会前,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所竞买的拍卖标的进行全面的了解。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竞买标的的全部情况,接受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

    八、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利以相关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如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拍卖标的竞买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公司和委托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重要告知

    1、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转让,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目前没有车位的业主,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造成不能产权过户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应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产权变更的流程和税费缴纳政策。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付清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价和佣金)后,该买受人所在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员凭本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证明材料和买受人身份证明、车位所在小区内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之间前往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13501969833,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9号)。何时领取过户材料由拍卖人另行通知。买受人需携拍卖人给予的过户材料,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拍卖标的产权过户时涉及买卖双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各自分别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至产权变更登记完成期间,因国家有关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所有相关税费的增减均按上述条款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分别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产权变更的流程和税费缴纳政策。

    买受人须就缴纳维修基金一事与该小区物业部门联系,并持物业部门开具的相关单据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维修基金。

    买受人在收到拍卖人提供的过户材料起15个自然日内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否则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乙方须另外与原权利人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用于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5、拍卖成交并产权转移完成,且地下车库取得消防验收后,办理入户手续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所属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本公司和委托方不作任何承诺。

    6、拍卖成交后,需办理完税等手续,因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无法确定,本公司和委托方对办理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不作任何承诺。

    如委托方通知不能办理产权变更和交付,则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委托人退回拍卖成交款(无息),拍卖人退回拍卖佣金(无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拍卖成交确认后,本公司仅开具《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该成交确认书不作为车位过户凭证)和佣金发票。

    8、买受人对其所买受标的的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缴纳税费等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9、上述拍卖特别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拍卖时间: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3:30时开始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

    11、拍卖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

    本竞买人接受《拍卖须知》和《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竞买人: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醒: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开始前,拍卖人可能会对本场拍卖会之《拍卖特别规定》进行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所有修正均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拍卖师宣读的版本为准,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接受此修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董梅(63374958)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12-22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董梅
    拍卖师证号:2600078
    拍卖会信息:
    佣金:4%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12-21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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