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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机械设备等散货一批(连5个集装箱)
拍品号【1】家用电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机械设备等散货一批(连5个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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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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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2-9-8 16:0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600吨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评 估 价:-- 元
  • 保 证 金:1,000,000 元
  • 佣  金:2.50%
  • 拍卖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存放地点:罗新东路838号
    拍品描述
    总重量约600吨(仅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
    保证金:1000000元
    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14日15时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保证金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保证金即转为提货保证金,不抵冲货款。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及佣金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造成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没收保证金并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定于2022年9月9日10时在上海市乔家路2号举办罚没物资拍卖会(开通网络同步竞价)。

    一、拍卖标的:

    1、家用电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机械设备等散货一批(连5个集装箱),总重量约600吨【保证金100万元】。

    2、钢材、旧钢丝绳一批,总重量约111.91吨【保证金10万元】

    以上标的存放于罗新东路838号。

    二、咨询、看样事项:

    咨询电话: (021)63247123  13701982991 倪先生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8日9:00至15:00

    接受电话咨询、预约看样。

    咨询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73号(近天潼路)

    看样时间: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到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凭看样单集中看样(每单限壹人)。

    拍卖地点:上海市乔家路2号。

    三、注意事项:

    1、第1号标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资质且对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达标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废处置要求的相应设施,同时提交在本市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经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合格或进行有效的排污登记备案、具备作业能力和监控设备的场所证明文件。第2号标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再生资源回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在职职工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保证金上缴国库,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于2022年9月6日11时前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资格和处置场所须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通知看样并预付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8日15时前到帐(保证金为人民币,仅限转账支付,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

    户名: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1213909200017623;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武进路支行。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5、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6、因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拍卖、预展、登记场所的所有人员请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体温检测、场所码验证并全程佩戴口罩。每个标的现场参与人数不超过二人。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1. 本拍卖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定所制定。

    2. 竞买人是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交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参加竞拍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人于规定期限内交付保证金,凭收据领取号牌。 

    3. 竞买人进入拍卖场,即表明同意遵守本公司规定和业务程序。

    4. 本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拍品的介绍或检测报告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品的质量、性能等均以看大样为准。竞买人事先应认真看样、咨询,拍后无悔。未看大样、咨询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5. 对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机械、电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拍卖标的物,由买受人提取拍品后进行必要的检测检验。本公司不承担买受人因使用未经检测检验的拍品而遭受损失的民事责任。

    6.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开通网络同步拍卖时,可用网络出价),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但不受递增一档限制。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出价,以拍卖师击槌确定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7. 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支付给本公司该拍品成交总额2.5%的拍卖手续费(佣金)。

    8. 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签名应与领取号牌的竞买人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授权,以登记领取号牌的竞买人为权利、义务人),并按拍卖数量付款(按实际发货数量结算),保证金抵充货款。如买受人携款不足,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 待全部款项到达本公司帐户,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有关资料文件自行办理提货手续,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按特别规定)提清物品,提货时的装卸、运输、出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逾期所产生的全部仓储费由买受人承担。逾期存放于仓库中的物品每天支付给本公司1‰的保管费,逾期20个工作日未提取的拍卖标的,拍卖人有权提存并获留置权。存放于其他仓库中的物品按存放仓库的保管规定。

    10. 买受人在提货时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政策,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11.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按原进款方式全额退还。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之日起三天内退还。

    12. 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3.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扰拍卖师主持正常的竞投活动,更不能采取操纵,垄断竞投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4.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须知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拍卖资格,没收保证金,同时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一、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阅读并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等文件以及拍卖标的已披露(详见告知与风险提示中的所有条款)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拍品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规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转移、利用、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要求的,造成的环保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的规定,符合下列要求:

    1、第1号标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资质且对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达标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废处置要求的相应设施、同时提交在本市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经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合格或进行有效的排污登记备案、具备作业能力和监控设备的场所证明文件。第2号标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再生资源回收)。竞买登记须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在职职工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保证金上缴国库,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于2022年9月6日11时前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资格和处置场所须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通知看样并预付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8日15时前到帐(保证金为人民币,仅限转账支付,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本次拍卖只接受线下登记,上述手续办妥之后方可领取竞拍号牌,参加竞拍。

    二、第一号标的物:家用电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机械设备等散货一批(连5个集装箱),总重量约600吨(以实际看样为准),存放于上海市罗新东路838号。其中手机、电子类产品为固体废物,成交后须在本市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处置能力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的规定,涉及固体废物跨省利用的,按本相关规定要求,须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电子备案表及相应备案号。

    第二号标的为:钢材、旧钢丝绳一批,总重量约111.91吨(以实际看样为准),存放于上海市罗新东路838号。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品质及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看样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目录、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以拍品现状为准(数量、质量不保证),拍卖成交后不进行再次过磅,不多退少补,货品质量和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为准。实地看样勘察时请竞买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集中看样时间:第一号标的2022年9月7日上午10时,第二号标的2022年9月7日下午13时。未经审核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看样,本公司不接受其竞买登记。竞买人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卖标的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如交付时标的重量与拍卖目录所示重量有差异的,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击槌确定成交(本次拍卖委托人设置保留价,不到保留价的除外)。

    四、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14日15时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保证金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保证金即转为提货保证金,不抵冲货款。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及佣金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造成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没收保证金并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按拍卖成交总价的2.5%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佣金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名称须与《竞买人登记表》一致,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

    七、本次拍卖会中的未成交者交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支付途径全额退还。

    八、告知与风险提示:

    第一号标的物:家用电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机械设备等散货一批。其中电子类产品(包括手机电脑等)属固体废物,买受人须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要求,须于提货次日起30日内完成破坏粉碎处理,逾期未完成货物视为放弃货物,由委托人运回另行处置,已付款项不予退回。

    (1)该标的中手机、电子类产品属固体废物,标的物拍卖成交后须在本市指定场所进行处理后残料经委托方验收合格交买受人再行处置。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提供该拍品的原始购入发票也不开具收据。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

    (2)拍卖人对该拍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均以实地看样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所有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品类不齐全、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品类、规格、数量以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品须经破坏变形后交买受人再行处置。

    (3)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方能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7日内,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持委托人开具的《提货交接单》至拍品存放地与委托人的保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运至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担该拍品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过磅、装车、运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仓储费从拍卖次日起人民币5.5元/天/吨;出库装车费:116元/吨;如需人工搬运,则按实际搬运工作量另行协商;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仓储单位开具单据为准,由买受人与保管单位结算。

    (4)买受人须于2022年9月17日前提清所有拍卖标的,如逾期提货则每日向买受人另行收取因延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及管理费,如逾期20日以上仍未提清的,未提货物视为放弃,已付款项不再退还,并同意委托人另行处理。买受人提货至处置地后,提货保证金100万元转为无害化处理保证金。

    (5)买受人须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要求,须于提货次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拍品的破坏粉碎处理,逾期未完成货物视为放弃货物,由委托人运回另行处置,已付款项不予退回。

    (6)第二号标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开具的《提货交接单》办理提货手续并承担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须于拍卖次日起7日内提清所有拍品,完成提货后,本公司在三日内无息退还提货保证金。

    ① 处置工作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现场监管人员逐一开箱后,买受人进行破坏粉碎处理,确保所有拍品失去原有功能属性,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变更处置地;

    ② 买受人将对每日处置工作制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日志,确保过程符合委托方处置要求。每日处置进度要求至少用4张照片来反映(第1张为当日开始处置前、第2、3张为处置过程、第4张为当日处置工作结束后),所摄照片要求能够清楚反映现场总体面貌及每日工作进度。视频资料需完整反映所有固体废物开始处置到处置结束的全过程。买受人需按照每日进度整理,及时整理固体废物处置照片及视频监控材料,并将现场所有影像资料交委托方归档,破坏变形的固体废物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及时签署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完毕验收单》,买受人方能对残料进行处理。

    ③ 处置作业全过程中的设备、人员由买受人安排并承担费用,处置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环境污染等罚款赔偿费用、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处置作业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7日内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④ 买受人须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实现固废处置信息可追溯、可查询。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固体废物转移出本市的,应当申请危废转移联单,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⑤ 破损作业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处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安全、环保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规范处理,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污染环境。接受委托人对拍品无害化处理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监管和指导,做好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料、照片、影像的收集和笔录,经委托人确认合格后方能退还无害化处理保证金,无害化处理保证金100万元于确认验收完成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九、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十、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因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拍卖、预展、登记场所的所有人员请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体温检测、场所码验证并全程佩戴口罩。每个标的现场参与人数不超过二人。

     

    举报监督电话:上海海警局(举报电话021-50332007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承诺书

    宝山海警局

    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自愿参加2022年9月9日10时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罚没物资拍卖会,我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遵守委托方和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和特别规定要求,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成交后转为提货保证金。

    2、已明确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范围,无论是否参与现场看样均视为接受并知晓拍卖标的情况,参加拍卖;

    3、我公司承诺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5时前另行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2.5%佣金,拍卖保证金不抵充成交款。付清所有款项后的5日内,提清所有拍卖标的,第一号标的拍卖成交后我公司与委托人签署《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持委托人开具的《提货交接单》至拍品存放地与保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承担该拍品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仓储费、过磅、装车、运输等费用)。

    4、我公司承诺第一号标的于提货次日起30日内完成破坏粉碎处理,逾期未完成货物视为放弃货物,由委托人运回,并放弃已付款项。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中规定,对所有拍品进行破坏粉碎处理,接受委托人对处置过程的要求和监督,经委托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再行处理。

    5、承担处置作业全过程中的设备、人员、场地、运输装卸等费用,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处置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环境污染等罚款赔偿费用,由我方承担。处置作业人员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本公司对上述《物资拍卖须知》、《物资特别规定》、《报废车辆拆解件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合同》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                                                             

     

    承诺人公司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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