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机构: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库存报废棉种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托公开拍卖六师新湖农场库存报废棉种一批,约668200.69公斤(详见清单)。
(一)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日止
(二)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及拍卖人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11:00时
(四)拍卖地点:公拍网
网址:http://www.gpai.net/sf/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哈密地区分行营业室
账号:3011000109022508183
行号:102884000049
汇款用途:保证金
竞买手续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17:00时
(六)咨询电话: 15209948217 13119020607 18683826600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库存报废棉种竞买须知、规则
1.拍卖又称竞买,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力转让给使委托方成为获益最大一方的买卖方式。本次网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对标的配套、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您作出竞买决定,既表明您已完全接受拍品现状及品质。
3.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时需向指定账户交纳约定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未发生违法、违约行为的,若拍卖不成交,按照程序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通过网银支付保证金的账户上。
4.若拍卖成交,依照《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拍卖人可向买受人收取约定或规定的佣金。
5.本场拍卖会使用公拍网拍卖平台举行,网址:http://www.gpai.net/sf/。实行增价拍卖方式,成交原则为价高者得。
6.拍卖会当天,竞买人应提前20分钟使用计算机登录网拍平台。若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0902-6999102、18690226777。如果拍卖过程中突然断线或网页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刷新网页或重新登录系统。凡在网络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即视为竞买人认可本公司所有纸质资料和网络发布资料。操作行为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7.特别提示:竞买人按网拍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并应在报价金额及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出报价信息。
8.拍卖人以网上拍卖系统收到的报价信息为有效报价,因互联网络或电话通信故障、微机故障、突然断电、网上拍卖系统宕机或崩溃等原因,竞买人无法发送报价信息,则视为无效报价。拍卖成交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高于保留价且最高应价者为准。对拍卖成交的拍品,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并应严格履行有关要求和约定,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并还须承担成交总额30%的违约金,资产收回重新拍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承担交易总额每日2‰的违约金,超过七日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过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竞买人在报名时务必注册好账号密码,并详细了解竞拍规程。待进行网络拍卖出现登陆不上或忘记账号密码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依税法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由各义务人承担。
11.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人有权宣布拍卖的开始、中止、终止。
13.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与否,不影响拍卖结果的生效。如竞得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视为彻底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全部没收。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公司签署纸质版《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此纸质文本为最终文本和效力。《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账号信息。
14. 特别提醒:竞买人自愿参与本次资产公开竞拍,已经详细阅读并遵守本《竞买须知、规则》,并视同您已充分阅读、知晓无异议并且遵守此次拍卖会的有关规定,遵守拍卖秩序。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库存报废棉种竞买注意事项
1、此次拍卖的标的为:新疆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库存报废棉种一批(光籽棉种不少于434吨,拌药棉种不大于52吨,发霉棉种不大于148吨)具体详见清单,但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为准。其中拌药棉种、发霉棉种严禁做为榨油使用,否则风险自担。
2、以上物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已经提供了充分的咨询及展示时间,竞买人已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本公司的拍卖会,本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请求权。
3、付款方式:(1)成交后3日内交付20%成交价款和全部佣金(付款账号及相关信息见下方);(2)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在成交后五日内签订购销合同;(3)结算以过磅单为准。
收款方名称:新疆新湖新盛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税号:91652324MA77XB6E9E
地址、电话:新湖总场双庆西路 1389969299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新湖兵团支行营业部
账号:30720201040007075
4、标的移交: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并签订购销合同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
5、标的提取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逾期十日不能付清款项,拍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成交确认书,保证金不退,买受人还需承担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标的收回重新拍卖。逾期未和委托方签订购销合同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7、佣金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佣金,没有约定的按照成交额4.5%收取佣金。
8、特别提示:竞买人签字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注意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竞买人签字: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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