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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PANDORA1个等
拍品号【5】饰品PANDORA1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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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0-4-26 16:0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1批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评 估 价:-- 元
  • 保 证 金:50,000 元
  • 佣  金:5.00%
  • 拍卖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拍品描述
    以现状为准
    拍卖公告

    上海产权拍卖行有限公司

    海关物资拍卖会

    受上海海关委托,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13: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1号厅举办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1. 白糖一批,约50吨【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仅限转账支付】

    2. 饰品、服装、鞋子、手表等【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仅限转账支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事项:

    1、咨询电话:(021)64186370联系人:汪先生

    2、咨询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节假日除外)9:00-16:00

    3、咨询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看样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11:00、13:00-15:00。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预约登记,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看样单(节假日除外),凭看样单自行到指定仓库看样。(每份看样单,限二人)

    三、竞买须知:

    1、1号标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拍卖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另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以办理登记企业账户支付。

    2、其余标的企业及自然人均可参拍。法定代表人参加拍卖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另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竞买人须于2020年4月26日16时前至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银行转账须于2020年4月26日16时前到账)。(户名: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684500005183464;开户行:上海银行茶陵支行)。

    4、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5、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6、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四、海关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海关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3、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卖 特 别 规 定
    一、 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标的目录。
    1. 所有的拍品均按其现状拍卖,买受人应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查看拍品情况及现状,拍卖人提供的目录、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以拍品现状为准。
    2. 保证金:
    标的1:人民币5万元
    标的2-21:人民币5万元(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是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拍卖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另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给拍卖公司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参拍,保证金及拍卖成交款、佣金等均须由参拍公司的账户支付。)
    二、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买受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三、 参加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须在登记竞买并缴纳保证金后,向我公司提出网络参拍的申请,在我公司确认并予以账号授权后,方可参拍。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同步拍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仅供网络竞买人参考,因网络入侵,服务器机房故障等非本公司所能预知的原因造成在线拍卖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对由此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竞买人应预估由此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谨慎选择参拍方式。
    四、 本场拍卖会的所有标的以货物、物品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拍品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同对本次拍品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海关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且必须自行对其成交拍品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使用和销售,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 买受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勿借与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我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佣金,并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关的经济责任。

    七、 拍卖目录中的数目、重量仅供参考,拍品数量以现场看样情况为准,拍卖成交后,不实行多退少补(《海关拍卖目录》中序号缺少、缺号部分为撤拍项,已经删除)。买受人因充分考虑自标的看样之日起至拍卖成交提货日期间,标的因客观原因(如仓库漏雨、潮湿等)所造成的损毁或其他可能发生的损坏风险,委托人及拍卖人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买受人付清全款7个工作日后至海关仓库提货,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逾期提货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九、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必须凭提货单或其他有效单据办理拍品交割手续。
    十、 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或交付的,拍卖人仅退还拍卖款及佣金(不计息),不承担其他经济责任。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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