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12日06版刊文“500亿与0 解读上海司法拍卖的密钥”,高度肯定了上海模式,同时刊出的还有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和最高院司辅办皮主任的点评:赢得民意对司法公信力的尊重。茆荣华强调:“网络司法拍卖,竞逐的不仅是利益,还有看得见的正义,赢得的不只是叫彩,还有民意对司法公信力的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主任皮侃郑表示:“上海的司法拍卖模式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为法官队伍廉政提供了机制保证,是司法拍卖中实施委托拍卖方式的典型,对做好司法拍卖工作具有很好的标杆意义。”
500亿与“0”,解读上海司法拍卖的“密钥”
2016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现场,一栋位于浦东新区的全幢花园住宅经过网络竞买人与现场竞买人多达81轮次的激烈竞争,在公拍网上以1274万元落槌成交,比评估价溢价52%,这一天离上海法院启动首场网络司法拍卖整整6个年头。
曾几何时,法院的司法拍卖一度被称为“司法腐败的易发多发区域”,低估贱卖、串通拍卖、暗箱操作等现象令人担忧。2010年8月,上海法院锐意改革,大胆“触网”,开始探索网络司法拍卖;2011年11月,上海法院将司法委托的拍卖标的全部“晒在网上”。6年来,共拍卖成交11000件标的,成交总额达500余亿元,平均成交率和溢价率分别为78%、9%,各项数据全国领先,且无一违规,真正做到了“司法廉洁、阳光便民、高效执行”。
“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防火墙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拍卖基本采取法院自行委托拍卖机构的方式,执行法官为选择、委托拍卖机构,往往牵扯很多工作精力,有时还要面对拍卖机构业务人员争抢标的、串通投标等干扰因素。
2004年起,上海法院实施执行和委托的“两权分离”,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司法拍卖实施统一管理,集中委托,通过定期电脑摇号配对确定拍卖机构并办理委托手续,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拍卖中的人为因素,高院还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对拍卖机构进行考评,实行末位淘汰。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后,上海法院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贯彻执行,由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组建而成的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以下简称公拍中心)正式成立,为司法拍卖提供高层次的公开透明的拍卖平台,配套的公拍网也随之上线,上海法院的司法拍卖开始进入“现场+网络同步拍卖”模式,实现了拍卖场所、网络平台、公告媒体、资金监管、运行管理的“五个统一”。
上海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还联合成立了“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监管委员会”,对公拍平台上的所有拍卖活动进行监管。
“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一定要考虑到如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法院的廉政建设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
由于有了完善的制度建设,上海的拍卖机构不再将精力用于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公关”上,而是转向如何提高服务技能和工作质量上,执行法官也从复杂的拍卖事务中得以脱身,通过专业的拍卖团队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资产价值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往权力寻租的空间被“制度建设+技术”有效隔断了。
据统计,自公拍网上线以来,法院司法拍卖的年成交额持续增长,由2011年的30亿元增至2015年的186亿元。其中,一处厂房在公拍网上以14.63亿元的价格被网络竞买人拍得,一举创下了国内司法拍卖网络成交的最高纪录。
为了确保司法拍卖资金安全,避免司法拍卖资金出现任何问题,2015年,公拍中心与银行合作开发了“网上资金监管系统”,保证金、成交款一律进入资金监管专户。所有资金流向在系统上采用电脑比对加人工复核的方式进行审核、监管,实现了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网上竞价、网上结算的“竞买人网上全流程闭环”。
“这样不仅能够维护买方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司法权的廉洁公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刘双舟对司法拍卖的“上海模式”非常认可。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8月的上海炎热异常,年过半百的石女士刚刚参加了一场房产的现场拍卖会。
“年纪大了搞不懂网络。”石女士笑着告诉记者,她曾有一位朋友在外地通过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得一套600多万元的房子,因该网站只提供网络竞拍,不提供竞拍成功后的线下服务,执行法官电话又难打通,朋友最终支付了高额中介费,千辛万苦地办好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朋友的遭遇让石女士心有余悸:“那么多钱花出去可不是一桩小事,我更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场,而且最好有专业的人能随时为我服务。”
像石女士这样的竞买人并非少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近年来网民数量激增,但由于个人意愿和习惯偏好,有相当一部分潜在竞买人并不是网络的参与者,尤其在房地产拍卖中,买家以中年投资人为主,他们多数习惯到拍卖会现场举牌竞拍,而且对大额资金交付的安全、标的物现状查看、拍品顺利交接的要求很高。来自上海拍协的统计,今年3月至7月,在公拍网上成交价超过1000万元的标的有132件,由竞买人到拍卖现场通过与网络竞买人激烈竞拍,最终从现场举牌拍卖成交的达85.6%。
“网拍比较适合同质化的标的物,但不足以满足差异化的标的物需求。”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巩玉杰认为,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相融合是目前最适合的拍卖模式,如果单方面采取网络技术手段,把一部分现场竞买人排除在外,这实际上是对竞买人的“身份歧视”。
上海拍协网络技术部的负责人崔海乐也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现场拍卖还是网络拍卖,客户需要的始终是专业辅导,专业是确保司法拍卖成交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崔海乐有着20多年的拍卖师经验,2010年他带着一支拥有拍卖专业知识的IT团队完成了公拍网的开发。
“拍卖是一个专业活儿,一项拍卖通常包括现场勘查、查阅档案、策划招商、接受咨询、组织看样、协助清场、办理过户等30多个环节,这些工作如果都由法官来做,不仅耗费法院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一旦碰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法官也无暇顾及,最终造成案件积压、执行效率下降。”崔海乐说。
精准吸引“参拍者”而不是“围观者”
那么,公拍平台的“专业性”究竟体现在哪里呢?上海拍协副秘书长魏锋年给记者打开了公拍网的页面,并在网上同步观看了现场拍卖会的情况。记者发现,公拍平台上的拍卖机构分房地产、股权、机动车等多种专业服务团队,这些团队会在前期做大量勘查,在公拍网上详细披露拍卖标的物的信息。同时,拍卖师在现场拍卖时,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控制拍卖节奏,尤其在竞买人不理智出价的情况下,拍卖师会及时作出善意提醒。最关键的,这些拍卖机构在网上、线下可以随时为竞买人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直至协助竞买人完成标的的交割,甚至可以协助法院进行紧急执行、社会维稳垫付资金以及物资转移和储运。
精良细致的专业服务使得公拍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参拍者”,而不是单纯的“围观者”。截至目前,公拍网的日均访问量达6万人次,人均访问时长8分钟,用户黏度很高,其中老访客占54%。而从公拍网的用户职业分布情况来看,意向客户、专业受众占比极高,排名第一的金融和房产类职业人群占公拍网的33%,远远高于整个互联网同类职业人群分布的4%。
“只有在价值、风险、服务大致符合自己预期时,信息受众才会转为有效竞买人,拍卖成交率才会高,所以,公拍网实现的是对专业人群的有效覆盖。”魏锋年表示。(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陈 凤 文/图)
赢得民意对司法公信力的尊重
2012年6月,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司法拍卖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是完善人民法院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强化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交易秩序,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资产价值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在此背景下,上海的公拍网不断升级提速。今年3月1日,公拍网3.0正式上线,推出了“72小时在线竞价+网络现场同步拍卖”这一新模式,即标的物在网上进行充分的72小时在线竞价,产生的最高价进入网络与现场的同步拍卖阶段并继续竞价,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时间最长的一种模式。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司法变卖也开始在公拍网上采用在线竞价方式进行,实现了执行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网络司法拍卖,竞逐的不仅是利益,还有看得见的正义,赢得的不只是叫彩,还有民意对司法公信力的尊重。”茆荣华强调。
“上海的司法拍卖模式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为法官队伍廉政提供了机制保证,是司法拍卖中实施委托拍卖方式的典型,对做好司法拍卖工作具有很好的标杆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主任皮侃郑表示。
据悉,目前公拍网已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实现链接,与中国电信达成了战略合作,信息覆盖全球数亿用户,用户可通过公拍移动端APP、电信号码百事通终端、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快速获取拍卖信息,通过手机浏览公拍网信息的用户已达40%。
同时,公拍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和司法廉政的示范效应也已显现。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关总署等先后来沪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多家媒体对公拍平台进行了报道。公拍平台被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列为“部市合作重点项目”,被上海市商务委评为全市行业协会组织中唯一一个“电子商务行业示范平台”,上海市发改委也将其列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公拍中心也被上海市政府列入“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载体”,公拍平台正逐步走向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拍卖“上海模式”。(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陈 凤)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6-09/12/content_116447.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