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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泰、上海金磐2023年10月27日
联合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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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

    联合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1027100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行联合拍卖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伟567”船1【保证金10万元】

    上述船舶停靠于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江海公路1号(上海船厂码头)。

    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

    “通祥969”船1【保证金10万元】;

    上述船舶停靠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新码头南侧

    二、咨询、看样事项:

    1、咨询电话:

    上海国泰:0216385363318930123690 联系人:傅先生;

    上海金磐:0216427502013916218679 联系人:朱先生;

    2、咨询地点:

    上海国泰: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上海金磐: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133375号;

    3、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3102615:00(节假日除外)

    4、看样事宜:

    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咨询拍卖公司预约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在2023102615:00前至各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3102615:00前到账)。

    上海国泰账户户名: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1007473456201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上海金磐账户户名: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0066195018010024321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四、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六、每个现场竞买号牌不超过1人进场。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特别规定

    一、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2023年10月26日15时前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仅限现金或转账支付,并须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5:00前到账)。上述手续办妥之后方可于拍卖前领取竞拍号牌,参加拍卖。

    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参加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须在登记竞买并缴纳保证金后,向我公司提出网络参拍的申请,在我公司确认并予以账号授权后,方可参拍。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同步拍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仅供网络竞买人参考,因网络入侵,服务器机房故障等非本公司所能预知的原因造成在线拍卖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对由此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竞买人应预估由此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谨慎选择参拍方式。

    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三、拍卖标的:中伟567;船舶识别号:CN20093623987;船舶类型:干货船。总长:99.8米;型宽:16.8米;型深:8.0米;总吨:5427;净吨:3039;建造完工日期:2010312日;船舶制造厂: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不包括船舶停放地所有与船舶相连的部件及设施。船舶资料证件有缺失,标的交割时,缺失的资料由买受人自行补齐。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的船舶能否正常使用,不保证船舶的附件、零配件以及机电、工具等齐全和完整。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船舶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拍卖成交后,本公司收取拍卖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本公司只开具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的户名以竞买人登记表上的户名一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提供拍品成交款发票,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负责。拍卖成交后,我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来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31日16:00前)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原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POS机、本票(不接受现金)等方式支付到我公司账户:

    账户户名: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号:11007473456201;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本公司还将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不实行多退少补,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的目录、附单仅作参考。

    六、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能提货,原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

    七、买受人除佣金及成交价款外,另须承担该标的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买受人提货须知)。

    (1)船舶保管费从成交次日起计算,由买受人承担,保管费为每天人民币1400元。另有码头建设服务费人民币1万元。

    (2)提货时若产生其他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须在拿到提货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如逾期提货每日向买受人另行收取成交价款的1‰逾期费,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超过30天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提货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拍卖人或委托人另行处理;买受人在提清所有拍品后尽快完成对拍卖标的的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并与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后,其保管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在提货完毕后,经由相关单位书面确认后,予以部分或全额退还提货安全保证金。

    (6)买受人对其所买受拍品的使用、销售等处置必须符合政府及船舶管理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未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过户资质、标的物特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买受人独立承担运输、使用及销售其成交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提货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并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九、监督方式:

    上海海警局举报电话:021-5033200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傅先生(021-63853633)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10-27 10:00:00
  • 本场拍卖师:

    唐雪蓉
    拍卖师证号:1500017
    拍卖会信息:
    佣金:3%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10-26 15: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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