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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拍2023年第296期”5月30日【煤炭专场(第10场)】现场网络同步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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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有关单位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10:0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拍卖会(现场网络同步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煤炭一批(按每吨单价拍卖,拍卖成交后暂按900吨结算拍卖总价,以现场提货过驳时由商检根据标准过驳船或码头卸货过程出具重量证书报告进行鉴定的重量为结算依据,已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存放于崇明堡镇锚地“利安16”轮上)【保证金20万元】

    二、咨询看样:即日至2023年5月29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63392272 13801799530  冯女士  咨询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以上标的无法组织实地看样,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看小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特别规定》)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有竞买人必须提供与下游需求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2023年5月29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完成以上手续后,如需在公拍网同步频道参拍竞买人提交资质文件后,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并须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到帐,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账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00003046582 上海银行黄浦支行]。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入场,仅限经办人一人参拍。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5、举报监督电话:上海海警局(举报电话021-50332007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物资拍卖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有竞买人必须提供与下游需求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2023年5月29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完成以上手续后,如需在公拍网同步频道参拍竞买人提交资质文件后,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并须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到帐,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账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00003046582 上海银行黄浦支行]。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入场,仅限经办人一人参拍。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竞买人须将提货方式、卸货地点等信息于2023年5月29日16:00前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委托方。(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卸货码头必须与申报码头一致,否则亦按违约处理及提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场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并达到委托人设定的保留价后,以拍卖师是否落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本场拍卖会采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形式进行。网络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成交价的确认。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煤炭一批,按现状拍卖(按每吨单价拍卖,拍卖成交后暂按900吨结算拍卖总价,拍卖人于拍卖公告中公示的重量(900吨)仅供参考,最终重量以现场提货过驳时由商检根据标准过驳船或码头卸货过程出具重量证书报告进行鉴定的重量为结算依据,已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存放于崇明堡镇锚地“利安16”轮上)。拍卖标的涉及的过磅、称重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实际称重后买受人付款不足的,须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补足。如买受人预付款多于实际称重结算金额,待提货完成后本公司于二个工作日内按原进款方式退回差额及提货保证金,本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标的物成交交易发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保证金,本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委托方及本公司不开具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

    备注:称重方式仅限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船称和地磅。由委托方、拍卖人及有关的商检部门到现场监督称重设备和称重,并且以现场提货过驳时由商检根据标准过驳船或码头卸货过程出具重量证书报告进行鉴定的重量为结算依据,已预付款项多退少补。

    五、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本公司和委托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仅供参考,以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

    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拍品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参与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向买受人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佣金发票,标的物成交交易发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现场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来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已支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和3%的拍卖佣金。即:2023年6月1日16:00之前支付全部总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至本公司账户,同时支付拍卖佣金,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买受人按要求领取并盖章签字提货单(提货单一式三联)、需签署《提货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后方能提货,所竞得的标的物的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方及拍卖人无关。提货期间所涉及到的移舶费、锚地看管费、仓储费、装卸费等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费、油料、卸货、过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提货完毕后及时将三方盖章签字的提货单一联送至拍卖人处。

    八、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7日前)提清所有标的,如逾期提货每日向买受人另行收取成交价款的1‰逾期费,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逾期20个工作日以上将视为自行放弃提货,委托方有权不再接受提货并自行处置标的物,买受人所支付款项也不予退还。买受人须自行联系提货地靠泊卸货事宜,并须按照提货地海事等涉海单位的相关法规要求作业,承担因提货而发生的装卸、运输等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上标的如有关税等其他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提货范围:上海市市内,提货方式不限。运输、过驳、码头等所有涉及提货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方承担。

    十、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方能退还提货保证金,提货保证金在提清所有标的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无息)。如逾期提货则每日向买受人另行收取成交价款的1‰逾期费,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有关规定处置成交标的,如未按有关规定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买受人独立承担运输、使用及销售其成交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二、竞买人须将提货方式、卸货地点等信息于2023年5月29日16:00前提交给本公司,为做好疫情常态防控工作,竞买人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拍卖、提货现场开展体温监测等相关工作。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拍卖或提货无法进行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责任。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十三、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的唯一指定拍卖单位。本公司从未就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授权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在此敬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及办理相应竞买手续。若竞买人非因本公司原因以及由于受非本公司人员的误导而发生的与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拍卖业务相关的任何争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监督方式:

    上海海警局举报电话:021-5033200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冯老师(02163392272)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5-30 10:00:00
  • 本场拍卖师:

    杨宏
    拍卖师证号:1400018
    拍卖会信息:
    佣金:3%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5-29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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