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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江2022年10月10日海砂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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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2年10月10日14:30在“公拍网”(www.gpai.net)及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现场网络同步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币种:人民币】

    1、海砂(散装)一批,重量约445公吨。【保证金叁仟元】

    二、咨询、看样事项:

    看样预约登记:竞买人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公司领取看样单(节假日除外),凭看样单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看样。

    咨询电话: (021)36368821 17701718858 张先生 ;13524341390 周警官。

    咨询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上述有效证件于2022年10月9日16时前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16时前到账后方可参拍。

    账户户名: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03326700040022947;

    开 户 行:农行上海翔殷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5、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标的存放于江心沙路1815号堆场,货物重量为估算所得,请各竞买人以现场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3、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上述有效证件于在2022年10月9日16时前至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标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16时前到帐)。在公拍网同步频道报名的竞买人递交资质文件后,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尽量提前办理注册参拍手续)通过网银支付保证金并须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16时前到帐后方可参拍,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

     

    二、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频道)

     

    三、本公司账户:

    户名: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0332 6700 0400 2294 7;

    开户行:农行上海翔殷支行。

     

    四、本次拍卖的标的物:

    海砂(散装)一批,重量约445公吨。存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815号堆场内。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

    上述标的货物重量为估算所得,成交后所有标的物不再进行二次过磅,不多退少补,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在提货装卸运输过程中,可能因天气等原因造成部分物资自然挥发、损耗、浸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目前实际情况进行参拍,本公司及委托方不作任何担保。如交付时标的重量与拍卖公告所示重量有差异的,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拍卖人在此特别提醒。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 12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本公司账户(付款人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逾期视作违约,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付清后原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保证金。本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佣金收费标准如下:

    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125%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1.875%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1.25% ,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部分收取0.625% ,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 0.3125% 。

     

    六、如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方能提货,提货后标的所有权及风险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的2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委托人处领取《提货单》,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提货单》和身份证明等资料至拍品存放地与保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承担该拍品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品运输费、仓储费、吊装费、装卸费等费用)。

     

    八、特别提示:

    (1) 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815号堆场内。

    (2)提货范围:上海市市内,提货方式不限。运输、过驳、码头等所有涉及提货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承担。提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方承担。买受人自行联系港口码头堆场看护方沟通装卸事宜。提货期间需满足海事等相关涉海单位的法规要求。

    (3)买受人可能另须支付港口建设费后方可提货,具体征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联系上海海事局,港口建设费征收单位:上海海事局,单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联系部门:规费稽查处,电话:021-66072760。

    (4)买受人除需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外,另须承担该标的的评估费(约300元)。评估费用以评估公司所开具单据为准。

    (5)买受人需承担自成交次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未提货期间的仓储费用,堆放于堆场的海砂需支付保管单位每吨5元装车费买受人自行联系保管单位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所有涉及提货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保管方协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出库费、吊机费、叉车费等)。提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方承担。如需人工搬运,则按实际搬运工作量另行协商。

    (6)买受人应尽快完成提货,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17日前)提清所有标的。如逾期20个日历日仍未完成交接视为放弃,不得再办理交接,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分,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上述风险。

    (7)买受人须于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提取所有拍卖标的,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方能退还提货保证金,提货保证金在提货完成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8)标的物仅作为生产原料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作任何质量和市场流通保证。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严禁违规使用海砂,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买受人独立承担运输、使用及销售其成交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 买受人按要求领取并盖章签字提货单(提货单一式三联)、需签署《提货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后方能提货,所竞得的标的物的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方及拍卖人无关。提货期间所涉及到的运输费、出库费、吊机费、叉车费等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费、油料、卸货、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提货完毕后及时将三方盖章签字的提货单一联送至拍卖方。

     

    十、拍品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物不再进行二次过磅,不多退少补。买受人在提货装卸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天气等原因造成部分物资自然挥发、损耗、浸水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提供该拍品的原始购入发票。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标的现状是指标的没有质量保证书和技术说明书以及其他资料,没有附件和零件,不具有完整完好性,标的以存放与保管、使用与停用的现状进行拍卖。

     

    十一、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本公司和委托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仅供参考,以拍卖标的物提货时当日的实际现状为准。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拍品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参与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一旦参与竞价某拍品,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十二、委托人、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自行对其拍卖成交的拍品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使用和销售,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三、买受人提货时须遵从拍品存放地工作监督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品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并应严格遵守对拍品进行拆解处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以及遵守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不得随意拆卸、破坏、盗取标的以外的设施设备。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

     

    十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竞买人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拍卖、提货现场开展体温监测等相关工作。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拍卖或提货无法进行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五、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规定执行。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竞买人声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2022年10月10日罚没物资拍卖会的《拍卖公告》、《物资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文件。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本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即对拍卖标的已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拍得其中任何一项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本竞买人接受《拍卖公告》、《物资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文件以及拍卖标的的告知与风险提示的所有条款;

    本竞买人承诺,拍卖成交后,所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买受人名称与竞买登记单上的竞买人名称一致。

    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拍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同意将《竞买人声明》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竞买人签名(公章):                   

     

    日             期:                   

     

     



     

    拍 品 目 录

     

     

    拍卖编号

    拍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海砂(散装)一批

    445

    公吨

    重量为估算所得,成交后所有标的物不再进行二次过磅,不多退少补,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815号堆场内

    上述标的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张先生(021-36368821)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2-10-10 14:30:00
  • 本场拍卖师:

    张博
    拍卖师证号:2800074
    拍卖会信息:
    佣金:3.12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2-10-9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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