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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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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11215日北京时间12:00起2021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2:00止(延迟除外)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tb)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兰湖路仓储用地(50亩)6年租赁权。

    起拍价:900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租赁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四、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公拍网”或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买受人,将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委托方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中山路323号新拓大厦8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单位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1年1215日上午12:00时至2021年1216日上午12:0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17:00时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 http://www.gpai.net/tb

    联系电话:13209934666 黄先生

                                           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凭有效身份及证件办理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7:00时网上交纳或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截止时间实时到账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敬请竞买人留意参加拍卖的时间),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时点顺延五分钟,五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本场拍卖采用增价方式,即: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进行拍卖时,竞买人按拍卖人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或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即成为买受人。

        三、竞买人应遵守拍卖规定,竞得标的物成为买受人的可在拍卖会结束后联系本公司。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及数量均已其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或聘请专家鉴定,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并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竞拍成交后需自行移交过户手续,并自行缴纳相关税费。

        六、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及拍卖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辅机构所有,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同时拍辅机构有权单方面取消买受人的资格。如拍辅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的,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有其他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须依法办理租赁登记的,买受人应持委托人及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自行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买受人未能按约定移交拍卖标的物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有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款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十、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公拍网网站明示,当您点击同意本规定即视作同意修改部分,特此告知。

                                                    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

                                                         2021127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黄先生(13209934666)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1-12-15 12:00:00
  • 在线拍结束:2021-12-16 12:20:00
  • 本场拍卖师:

    新疆华荣
    拍卖师证号: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1-12-15 17: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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