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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阁2021年3月19日
房产、船舶、物资设备、车辆拍卖会
福州路515号3楼(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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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3月19日(周五)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船舶类“华航货898”干货船、“九江港货1801”干货船(整体拍卖)[30万元]

    房产类仙霞路318-322号(双)405室及地下一层车位23、26、28、39、40、41、44、8、9。(带租约,先整体后分拆拍卖)[整体拍卖保证金50万元、分拆拍卖保证金5万/标的]

    物资类:报废冰箱、灶台、电子门锁面板、电视机、电吹风等酒店用品[1万元]

    车辆类:途安轿车(不带牌)[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el:51701227

    2、竞买人提交标的所需的资质证明后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企业法人)在拍卖会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竞买人须提交含船舶拆解资质的《营业执照》;车位竞买人必须为该大厦业主,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及权利人复印件;物资类竞买人还需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物资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特别规定

    2021年3月19日下午2:00房产、船舶、物资设备、车辆拍卖会

    ——实行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出价的同步竞价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本场拍卖会使用上海市拍卖公共平台(公拍网)的“网络拍卖信息系统”直播拍卖会实况、实行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出价的同步竞价。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拍卖标的情况描述或说明、竞买人资格条件和登记时应当提交的证照、应当交付与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金额、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拍卖佣金等内容详见《拍卖目录》、《拍卖公告》。

      3、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持有效证照申请拍卖,办妥登记手续后,向本公司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收据》和竞拍号牌。拍卖保证金必须在拍卖会前到达本公司账户。票据类拍卖保证金的申请人(出票人)的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或汇款、现金均不受理。一份保证金限领一张号牌,一张号牌限拍一个标的。

    4、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收据》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牌。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信用保证金(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拍卖会后领回所交付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

    6、《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的瑕疵,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2、本公司按标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其中:

    房产标的现状是指: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现有可移动的家俱、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等)。房地产的权属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以及抵押与否,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册信息为准。本公司对房地产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不构成对标的担保。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竞买人一经举牌即视为认同和接受标的的现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船舶标的现状是指:标的仅为船舶本身的设备(不包含视频系统、内部管理调度系统、考勤系统等船载交互系统及船舶工作缆绳等)。其航行或锚泊为拍卖标的现状。船舶技术数据以登记信息为准,分别载于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随船文书和资料仅限于船舶航行所用,不具备拍卖标的质量保证和技术说明的否决条件。

    物资设备标的现状是指:标的均为废旧物资设备,没有质量保证书和技术说明书以及其他资料,没有附件和零件,不具有完整完好性,标的以存放与保管、使用与停用的现状进行拍卖。

    车辆标的现状是指:车辆在过户前的存放与保管、使用与停用、缴费与欠费的情况。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当尽责勘察车辆的性能、质量,了解车辆权属、欠费等信息。本公司不承担车辆的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标的,以便充分估计标的维修成本和安全因素,以及再销售、再利用的可能性,防范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本公司编制的《拍卖咨询稿》、《拍卖目录》等资料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司执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安装专用设备,实录拍卖会现场影像,严格监控恶意窜通和干扰拍卖活动的违法行为。

    5、拍卖标的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反悔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再次拍卖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必须按此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6、本公司不承担非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因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成交的标的无法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同时放弃其他请求权。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1、第1号标的详见《房产特别规定》

    2、第2-5号标的详见《船舶、物资设备拍卖特别说明》

    3、第6号标的详见《车辆拍卖特别说明》

    四、关于买受人付款

    1、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必须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相关费用,换回《拍卖成交确认书》客户联和取得《佣金发票》。

    2、如果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3、特别提醒:同一买受人结算价款只能刷一张银联卡,每多刷一张银联卡本公司代收20元/卡手续费,信用卡0.6%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其他

    1、竞买人选择网上竞价的,应当先在拍卖会前登陆上海市拍卖公共平台(公拍网www.gpai.net),点击“网拍注册”,再持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签署《承诺书》,交付拍卖保证金。导拍电话:13482785807。

    2、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固有的不稳定和不安全性可能出现如黑客攻击所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等风险,拍卖人不承担网络风险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3、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同意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上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对拍卖师主持拍卖会、拍卖师落槌的拍卖成交价无异议。

    4、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9日

    船舶、物资设备拍卖特别说明

    2021年3月19日下午9:00房产、船舶、物资设备、车辆拍卖会)

    一、关于第2-5号标的情况说明

    1、第2号标的为“华航货898”干货船和“九江港货1801”干货船,船舶停放在江西省九江市滨江路28号(原客运码头),“华航货898”干货船完工日期:2002年7月2日,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7月29日,“九江港货1801”干货船完工日期:1993年10月1日,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5月20日,船舶其他相关证书的信息,均以当地海事局最新的船舶登记信息为准,以实物现状为准。船舶属于老旧船舶,部分船用配件缺失,列入报废,质量不保,以实物现状为准,船舶标的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本公司和船舶原权利人签署《船舶拍卖标的交接书》,《船舶拍卖标的交接书》载明船舶注销的责任、船舶交接的时间、船舶所有权转移等内容,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受人应配合原权利人办理废钢船舶注销手续,买受人须向“航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比率为拍卖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待船舶注销证办理完毕后,买受人必须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将船舶拖离停靠地码头,否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船舶到达买受人码头后须报请船舶管理部门办理废钢船拆解手续后,方可进行拆解,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得将船舶再转让、再运营,否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买受人所交付的30万元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第3-5号标的均已报废,不能正常使用,无零配件,并且已经拆解装运至仓库,其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关于标的交接

    1、买受人向本公司领取《提货单》前,必须签署《拍卖标的交接书》,同时,与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转为信用保证金。买受人安全提取完标的,经委托人确认其守约的,买受人在《退还信用保证金的申请》的买受人一栏签名后,本公司向买受人退还信用保证金。

    2、买受人提货时必须听从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标的存放地日常施工作业,如果买受人违约造成其他物品丢失、设备设施损坏,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买受人应当从取得《提货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标的(除有特别说明外),在提取过程中所发生的标的拆解费、装运费、仓储费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逾期没有提取标的将视为反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由此造成标的再拍卖的,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标的的存放地均严禁明火,买受人不得在现场分割拆解标的,提货时必须自行配备装运设备工具(如吊车、拖车等),将标的整体装运出存放地。标的拆解费用和装运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房产拍卖特别规定

    2021319下午200船舶、房产、物资设备、车辆拍卖会

    一、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一)关于标的概况:

    1、拍卖标的为:仙霞路318-322号(双)405室及地下一层车位23、26、28、39、40、41、44、8、9,房产建面为:101.74㎡,车位建面均为:42.81㎡,房地产权证号为长2010010952。

    标的带租约,先整体后分拆拍卖。车位竞买人必须为该大厦业主,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及权利人复印件。

    仙霞路318-322号(双)405室及车位租赁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情况

    承租单位

    月租金(元)

    1

    仙霞路318-322号(双)405室

    2019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6日止

    比利时康米泰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3100

    2

    地下一层车位23

    2018年4月1起,至转让该这位并办理产权变更时止

    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300

    3

    地下一层车位26

    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上海泰昌货运有限公司

    1500

    4

    地下一层车位28

    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泰明斯电池(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500

    5

    地下一层车位39

    2020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

    上海环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500

    6

    地下一层车位40

    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玛雅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1500

    7

    地下一层车位41

    2019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3日

    玛雅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500

    8

    地下一层车位44

    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泰明斯电池(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500

    9

    地下一层车位8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海泉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00

    10

    地下一层车位9

    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金翔国际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1500

     

    2、标的按现状拍卖,原权利人为个人;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屋结构为钢混;所有权来源为买卖;竣工日期于1997年;房屋用途为办公;总层数为25层;使用权取得方式为买卖;土地用途为综合。

    3、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及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办公房及车位过户手续标,在交易过程中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土增税、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办公房及车位如存在各类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均由委托人承担,自拍卖标的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由买受人承担。

    4、基于上述情况,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本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二、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3月26日17:00前),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须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买受人全款付清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到拍卖房地产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

    4、本场拍卖会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和拍卖佣金。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6、买受人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须提交复印件给委托人存档,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3个工作日后,与委托人、拍卖人签署《房地产拍卖标的实物与文件资料交接书》,自拍卖标的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必须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承诺书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全面评估,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阅读和了解贵公司的《拍卖目录》、《拍卖规则》、和《拍卖特别规定》等拍卖文件的提示、要求和规定,同意签收前述拍卖文件,守法参加拍卖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保证支付本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在此承诺:若本人违约则愿意将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车辆拍卖特别说明

    2021年3月19日下午2:00房产、船舶、物资设备、车辆拍卖会)

    一、标的概况与要求

       1、第6号标的车辆不带牌拍卖,缺少购置税证、缺少备件,办证时间较长。

       2、车辆由于停放时间较长,车辆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瓶、电机、发动机等故障或其他部件损坏),本公司按标的实物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全面了解标的情况,一旦竞买即表示认同和接受标的质量包括其瑕疵。

      3、买受人应当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二手车交易、车辆转移登记的新办法和新规定,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拍卖保证金转为信用保证金,待办理完毕全部车辆相关手续后,退还信用保证金。

    二、车辆过户、转籍与要求

    1、由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的流转时间较长、要求比较高,买受人不可委托其他经纪人或中介机构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统一由指定的经纪公司代为办理,办证地点:上海宝山区呼兰路525号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办证联系人: 13122446508徐先生。

    2、买受人在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时必须将过户要求告知本公司,并事先自行了解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改装与否等相关的要求等问题),委托指定的“经纪公司”申请车辆的查验,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付清车辆拍卖价款后,应在领取《办证通知单》后5天内申请办证,若买受人延期提交办证证件,必须承担停车费30元/天,以此类推。买受人不支付办证费、不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辆。

    4、车辆过户费由买受人承担,其要求和收费标准见下表: 

    提交证照和过户要求(仅限一次过户)

    过户费用标准

    1、上沪牌:私人客车牌照证明+上海籍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同一人)

    2、上沪C牌(个人):上海籍居民身份证原件(地址须在外环线以外)+上海户口薄原件,本人携带驾驶证到现场办理; 外地在沪居民提供身份证原件+上海暂住证,或身份证原件+上海临时居住证及登记副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上海临时居住证及登记信息表

    过户费2500元/辆

    备注:买受人在车辆过户时有其他要求的,与办理过户手续的“经纪公司”协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办证时间相应延长。

     

    三、其他

    1、由于上海车牌与额度分离,本公司仅负责办理成交车辆“上沪C牌”的手续,车辆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本公司不再负责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再次过户受限。因发动机号与底卡不一致的,或车辆在过户过程中遇新的政策规定而不可交易变更的,购置税须补交等问题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车辆上沪牌的,原车牌号码不予以保留。新的车牌号码由买受人按规则自选或电脑系统自动生成。未尽事宜,按上海车辆管理所有关规定执行。

    3、车辆过户后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牵引费、通行费、保险、车船税等)由买受人承担。

    4、车辆过户时间长短视车辆买卖双方的有效资料齐全与否、车辆验车合格与否而定,在此期间,买受人不得提取车辆。买受人应在接到提车通知2天内提车,延期提车的,增加支付停车费30元/天,以此类推。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319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先生(021-51701227)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1-3-19 14:00:00
  • 本场拍卖师:

    谢芬
    拍卖师证号:1500022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福州路515号3楼(二部)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1-3-19 14: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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