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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夏2016年9月3日
艺术品拍卖会(镇江专场)
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3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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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2016年艺术品拍卖会(镇江专场)公告

    本公司定于2016年9月3日下午13点30分举行“2016年艺术品拍卖会(镇江专场)”。此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国有集体收藏单位,
    其来源可靠,品质高尚,为首次面世的出库器物。性价比高、覆盖面广、时空跨越大,从民国时期至明代等历朝历代。涉及
    瓷器玉器、翡翠宝石、竹木雕刻、金属器具、铜镜造、佛珠项串、文房用具等。为广大收藏爱好者提供了一次聆听历史、修
    炼性情、丰富阅历、提高鉴赏、发掘潜力、充实藏品的契机。
    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预展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日星期四、五 9:30 ----17:00
          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 9:30----13:30

    拍卖时间: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下午13:30

    预展、拍卖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3号城市山林文化艺术生活空间二楼
    网上预展:www.hxpama.com
    联系电话:021-53071493转1048、0572-2038615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竞买须知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制约。

    二、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按其现状拍卖,所提供的文本影像资料仅供参考,拍卖人对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自己鉴定或聘请专家等方式审定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一旦参与竞价某标的,即表明竞买人已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的认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现场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在拍卖前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网络竞买人须在拍卖前两天至我公司进行网络同步拍卖的身份验证,所有竞买人须支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方能参加竞拍。

    四、在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师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

    五、拍卖成交后,现场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所有买受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及落槌价10%的佣金,并提清所有标的,逾期将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六、竞买人登记领取的号牌仅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被他人使用,均视作登记人的竞买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号牌登记人承担。

    七、买受人如须将文物携带出境,须依法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文物出境手续。

    八、拍卖成交的标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或退货,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敬请竞买人理性竞价。

    九、拍卖人对违约拒付价款及佣金者,保证金不予返还,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其违约信息将被纳入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故请竞买人理智竞买。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碍其他竞买人进行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公司对因非本公司原因、网站原因、服务器机房故障原因及非本公司所能预知的一切原因导致网络同步拍卖用户无法使用网站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敬请谨慎选择参与拍卖的方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如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到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日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俞先生(021-53070470)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16-9-3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王逸
    拍卖师证号:0902321
    拍卖会信息:
    佣金:10%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3号二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9-3 13:3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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