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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之江2017年12月24日
珠宝 玉石 名表 杂项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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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申之江2017年12月24日珠宝 玉石 名表

    网络在线拍卖会公告

    拍卖标的:钟表、珠宝、玉石、杂项等

    拍卖方式:网络竞价拍卖方式


    预展时间:20171214-23(09:00-17:00) 
    拍卖会开始出价时间:2017122210:00 
    拍卖会截止出价时间:2017122410:00

     

    线下预展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云南北路30号

    咨询电话:021-63221182

    竞买须知:

    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前登录公拍网 (www.gpai.net)进行用户注册及提交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及证件通过认证手续,经确认,竞买人可以通过网络银联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可以参加上述标的的竞价,免收买受人佣金。

    2、竞买人在出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公拍网 (www.gpai.net),点击进入相应拍卖会页面,详见《拍卖须知》的有关规定。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申之江网络在线拍

    特别规定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前登录公拍网 (www.gpai.net)进行用户注册及提交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及证件通过认证手续,完成竞买登记和认证手续的竞买人可以通过网络银联在线支付方式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出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公拍网 (www.gpai.net),点击进入相应拍卖会页面,根据本《拍卖须知》的规定,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出价。竞买人的出价及出价时间均以拍卖人的服务器接收记录为准。拍卖成交结果于出价截止时间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实时公布于网站拍卖页面。

    *关于拍卖标的竞价延时:在拍卖会截止出价时间的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对本场某项拍卖标的出价竞拍,其出价高于之前的价格,该拍卖标的将自动顺延5分钟,至5分钟内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该拍卖标的竞价结束。当所有拍卖标的竞价结束,拍卖会结束。

    *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敬请关注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品均以实样为准,敬请意向竞买人前往展示现场确认标的现状。

    九、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在线增价竞拍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竞买人最高应价经相关网站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通过银联系统向原付款帐户不计息退还。

           十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至本公司财务处付清成交价款,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凭取得的提货单当场进行实物交接。

    *拍卖价均不含税,如买受人一定需要发票,则相关税点须由买受人承担。

    *如买受人要求通过其他形式交接标的物的,则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确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顺丰快递费含保价等),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对其所竞买物品的处置,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和法规,自觉履行交纳税费的义务,否则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究的权利。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本场网络在线拍卖会免收买受人佣金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云南北路30号         电话021-63221182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陈小姐(021-63221182)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7-12-22 10:00:00
  • 在线拍结束:2017-12-24 14:00:00
  • 本场拍卖师:

    鲁超
    拍卖师证号:1200041
    拍卖会信息:
    佣金:00%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云南北路30号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7-12-24 10: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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