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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2017年9月19日
机动车、物资、礼品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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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有关单位委托,兹定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30时在上海市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1号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1、机动车(不带牌) 1批         【1万元】

    2、公务礼品(分拆拍卖) 1批 【1000元】

    3、废旧办公用品    1批            【2000元】

     注意事项:【 】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方式,竞买人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登录公拍网资产频道进行实名注册,并在该网站参与竞价(www.gpai.net)。

    (2)参与标的现场拍卖须在拍卖前办理登记手续并支付保证金。
    (3)参加网上竞拍者须在2017年9月18日下午4:00前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保证金。

    保证金汇入帐户  :

    户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帐号: 3100150380005600320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咨询时间:2017年9月12日— 2017年9月18日       9:00--16:00  (国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63373553     63373369、63374958   物资:63374966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机 动 车 特 别 规 定

    1. 本次拍卖车辆的相关信息在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www.hppaimai.net和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网站fe.gpai.net及上海法制报或解放日报、新闻晚报上同时发布。

    2.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和网络同步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除到拍卖会现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竞拍标的。

    3. 凡在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 www.hppaimai.net)注册和交纳拍卖保证金,并经身份认证的竞买人,均可使用网络及现场同步拍卖系统,参与本场拍卖会的竞买活动。

    4. 本次拍卖保证金为壹万元,票据支付须于拍卖前到达本公司账户。拍卖成交后,所付保证金即转为办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冲抵买受人所需支付的任何款项。

    5. 首次通过互联网参拍的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第四支行31001503800056003208)并提交竞买人相关证照办理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6. 网络竞买人应注意保密自己的竞买账号和密码,并遵守网络竞买规则,每个账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向第三方泄露竞买账号及密码,或者自己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 网络竞买人凭借由本公司发放的竞买账号和密码,登陆(www.hppaimai.net),进入网络拍卖参与竞买。拍卖一旦开始,竞买人可通过点击相应的出价金额示意应价(出价金额会随现场及网络同步拍卖的进程而不断变化,请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进入最终倒计时之后,如无人继续加价,则倒计时至“0”,网络出价自动关闭,现场由拍卖师宣布成交,最后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8. 竞买人无论是在现场或是通过网络竞价,在其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后,均被视为该拍卖标的买受人。如买受人系在现场成交,需当场签署由本公司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果竞买人直接通过网络操作并竞拍成功的,本公司有权代表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存档。

    9. 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带牌按车况现状拍卖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成交车款外,另须支付按拍卖裸车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以及拍卖目录中公示的办证费等费用。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次日付清全部款项,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拍卖车辆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全额支付,保证金不作车款抵扣,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车辆证照变更手续完成后方可退还。

      12.成交车辆在付清全部款项办理完有关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受人方能办理有关车辆的移交。

      13.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协助指定单位办理相关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次日内提供上海市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备证件及资料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暂住证必须提供原件)。如逾期未递交过户相关资料,本公司将收取逾期办证违约金200元/日,费用将从办证保证金中扣除。

      14.买受人需于接到提车通知后次日办理有关车辆移交手续。逾期者,买受人将另行支付停车费50元 /天。

    • 拍卖车辆如有因违章记录而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 本次拍卖的车辆如有缺少车船使用税、购置证等情况,买受人自行补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拍卖成交款不包含原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等费用。成交过户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15.若成交车辆无法完成办证手续,我公司将退还车款、佣金及拍品目录中公示的各项费用,但补充道其他费用。

      16.买受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上述《拍卖须知》及《特别规定》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

       

      竞买人:                牌号: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日期: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曹燕妮(63373369)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17-9-19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朱潜敏
    拍卖师证号:2300024
    拍卖会信息:
    佣金:10%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7-9-18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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