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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8日
公务车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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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车拍卖会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 9:00在上海市崇明区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大厅(崇明大道8000号)举行二手车拍卖会,本场拍卖会为现场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具体车况均以现状为准,详见拍卖目录】:

    奥迪、帕萨特、别克、荣威等车辆一批。

    二、看样、咨询:

    1、看样时间:2023年10月26日、27日9:00-16:00

    2、看样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原花博会停车场)瀛洲路建设公路交叉口

    3、看样咨询联系人:张先生13391068789、骆女士13681879119

    4、华夏拍卖联系人:陆先生13601630592

    三、注意事项:【详见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在2023年10月26日、27日16:00前在看样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当天不办理,并交付竞买保证金1万元/辆(6万元全场通拍),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刷卡(仅限借记卡)交付的保证金须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实时到账。

    2、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办证服务等费用须在拍卖会当日17:00前付清。

    3、办证材料【根据上海市车管所规定,为确保机动车所有人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买入方身份确认工作,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车辆买入方影像资料采集和上传。

    1买入方为个人的:录入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买入方正面免冠视频。上海地区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外环以外居住的户口簿原件,非上海地区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外环以外居住的居住证原件。

    2买方为单位的:单位注册地址必须为外环线以外,录入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及授权经办人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企业经办人正面免冠视频,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1、本次二手车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形式,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 9:00在上海市崇明区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大厅(崇明大道8000号)举行。

    2、本次拍卖的车辆,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所有车辆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有缺损)请竞买人注意竞买风险

    3、竞买登记、保证金支付时间: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在2023年10月26日、27日16:00前在看样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当天不办理,并交付竞买保证金1万元/辆(6万元全场通拍),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刷卡(仅限借记卡)交付的保证金须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实时到账。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拍卖人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按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外(开户名: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616203000709378,开户行:上海银行陆家浜路支行),另须支付车辆过户等费用(详见《拍卖目录》备注栏)。全部款项及相关费用须在拍卖会当日17:00前付清。逾期视作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5、成交车辆的过户规定:

    1、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带牌。本次拍卖车辆仅办理一次性“沪c”过户手续。此次拍卖辆存在车身及发动机已更换的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对买受人以后能否再次办理车辆的过户及转藉手续不作保证。

    2、此次拍卖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及小型专用客车不可以办理退牌上"沪c"过户手续,只能办理转藉业务(转出至外省市上牌)及拥有本市车牌额度复牌过户业务,买受人必须提前了解转入当地的车管规定及环保排放标准,谨慎购买,转出手续一经办理完成,本公司概不负责,谨请买受人特别注意.

    3、拍卖成交车辆的过户时间和地点,由办证公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买受人在接到办证通知时,务必在通知时间内持过入方相关有效证件以及证件持有人到现场配合办理过户。逾期不配合者视作违约处理。

    6拍卖人不提供车辆相关费用的收据和发票,拍卖人仅对成交标的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买受人如需开具车辆相关费用的发票,需提供相应的开票信息,并按开票金额支付5%的税费,发票由第三方车辆办证公司出具且只限出具车辆服务费发票。

    7、成交车辆的交接手续: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提车时间、地点由拍卖人或办证公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买受人在接到提车通知后,二日内凭车辆过户材料收件单,双方配合办理车辆及所有材料的交接手续;逾期提车者需承担停车费每辆50/天(跨月100/天)。

    8、车辆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原交款方式无息退还。

    9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包含保险,车辆保险不属于拍卖范围。如过户至“待销售”单位(待销售单位必须在商务部登记备案方可办理),车辆过户时车辆保险到期需要交纳保险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自行购买保险并提供给办证机构,费用自理。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后,根据上海市车管所规定,为确保机动车所有人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买入方身份确认工作,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车辆买入方影像资料采集和上传.

    1、买入方为个人的:录入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买入方正面免冠视频。上海地区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外环以外居住的户口簿原件,非上海地区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外环以外居住的居住证原件。

    2、买方为单位的:单位注册地址必须为外环线以外,录入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及授权经办人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企业经办人正面免冠视频,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

    ◆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原车号码不可保留,新车牌号码将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随机产生,办证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如因原车主违章的记录或车船税的欠费,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或车船税需补交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况,拍卖人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无息退还买受人已付的款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自2020年5月1日起,沪C号牌执行新政:

    1.办理“沪c”牌需本人到场拍照,并签署告知书;

    2.个人及外环以外公司客户,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号牌车辆,不得办理第三辆。

    3.办理“沪C”牌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无需提交,系统自动识别);

    4.个人及外环以外公司名下车辆不能有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或年检逾期的情况,且不能累计超过五条未处理的违章.

    ◆本市推出黄标车限行、二手车额度交易和二手车办证“新政新规”,请竞买人注意竞买风险。

    ◆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如委托拍卖单位所属车辆超出范围而造成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系统暂时中止的,则办证时间相应延长。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谨慎竞买。

    看样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原花博会停车场)瀛洲路建设公路交叉口

    看样时间:20231026日、279:00-16:00

    本人对《拍卖规则》及本《特别规定》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

    竞买人签字: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陆先生(13601630592)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10-28 9:00:00
  • 本场拍卖师:

    沈一鸣
    拍卖师证号:2600072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原花博会停车场)瀛洲路建设公路交叉口看样现场报名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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