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上海黄浦2023年10月31日
破产财产专场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
首页 > 拍卖会 > 上海黄浦2023年10月31日破产财产专场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璀盛商品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本公司将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在 “公拍网” (www.gpai.net)、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会(处置单位:上海璀盛商品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单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上海璀盛商品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冲击试验机、盐雾试验机、无油空气压缩机、电脑等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一批,按现状合并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12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咨询看样

    1、咨询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开具看样单,凭看样单预约看样。

    2、咨询电话:021-63374558王先生。

    3、咨询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9号底层

    四、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在线竞价网址http://www.gpai.net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是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格条件的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管理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物品数量清单、说明书及发票等票据凭证,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再次利用等做任何担保,同时上述标的物如存在瑕疵,管理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当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在办理交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否则按1000元/天支付场地使用费。

    4、拍卖保证金账户:账户户名: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3100150380005600320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六、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关于拍卖标的的特别规定

    1.拍卖标的: 

    1)上海璀盛商品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冲击试验机、盐雾试验机、无油空气压缩机、电脑等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一批,按现状合并拍卖。

    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按现状合并拍卖,所有标的均为上海璀盛商品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主要为冲击试验机、盐雾试验机、无油空气压缩机、电脑等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标的无原始票据等相关凭证,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性能、能否使用、是否缺少零部件等均以提取标的物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到现场仔细看样,认真咨询,实地调查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数量、质量、缺料、缺损、可利用性、完整性及搬运方式等,未咨询看样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成交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标的,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测检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拍卖人不承担买受人因使用、处置未经检测检验的标的而遭受损失的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1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视作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作为标的物提取保证金,待标的物提取完毕后,如未超期,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2日内提清所竞得拍品。未在规定期限内提标的的,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可能产生的灭失或损毁的风险和后果,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如买受人在提取标的过程中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提取标的时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时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政策,严禁动火、切割,并严格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7.本标的买受人在装运期限内发生如下行为的,提货所在单位可自行决定对买受人的处罚,处罚款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如提货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的,须由买受人另外补足。情节严重的,提货所在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买受人对本标的买受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届时,买受人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1)不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现场管理要求,不按照提货所在单位确认的移交方案提货;

    2)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故

    3)未在约定的装运期内完成所有物资的搬离工作

    4)违反政府法规及仓库、厂区制度管理要求的其他行为。

     

    以上涉及委托人、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委托人、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详细阅知本场拍卖会的《拍卖须知》《特别规定》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竞买人(签字盖章):

     

     

      期: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王经理(021-63374558)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10-31 10:00:00
  • 本场拍卖师:

    董梅
    拍卖师证号:2600078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号底层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10-30 16:00:00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