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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拍卖2023年1月16日车辆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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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相关机构委托,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0: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举行二手车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6万】(仅限现金

    二手车一批(不带牌拍卖,具体车况均以现状为准,车辆保险不属于拍卖范围)

    二、看样、咨询(节假日除外):

    看样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13:30-14:30

    看样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505号

    三、注意事项: 

    1、  登记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9:30-11:00、14:00-16:00止。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69号四楼

    咨询电话:15921919876 杨先生

    2、 拍卖成交全款及相关服务费付款方式、账户另行通知,付款截止时间拍卖会当日14:00前,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及佣金,买受人支付结算后无息退回。办证材料须在拍卖会当日14:00前至本行递交。

    3、 本次拍卖的车辆仅负责退牌上沪C牌照,所有车辆服务费另行支付,详见目录表述,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应价(成交)即视为无条件接受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机动车拍卖特别规定

    1. 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带牌拍卖(具体详见拍卖目录对每个标的表述),若有带牌拍卖的车辆,车辆牌照可使用到该车辆强制报废日期止,但不保证牌照能够再次交易。

    2. 所有车辆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车辆保险不属于拍卖范围),车辆如有存在故障,缺失钥匙、按纽、小配件、工具和备胎等,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各类风险参与竞买。拍卖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拍卖时,竞买人一旦应价(无论是否看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缺陷和所有费用,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3.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需到拍卖会现场举牌竞价,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

      1.竞买人为个人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竞买人为公司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竞买人须告知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同意我公司保留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拍卖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仅限现金)

      3.拍卖保证金的退还:

      我公司将在收到竞买人退款申请时(则需在交回竞买人登记单后),采用原进原出的方式退还:现金方式交纳的,以现金方式直接退款。

    4.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都可以按照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应价和加价,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报出“最后一次”并落槌即表示成交,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5. 现场买受人须于拍卖日当日14:00时前至本行付清全部价款,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拍卖车辆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全额支付。

    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至本公司指定车辆办证公司办理相关车辆退牌及转移登记手续(仅负责上沪C牌照,其中沪FK1248、沪D10113只办理转籍,沪C牌车辆只办理过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日当日14:00时前提供上海市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备证件及资料原件(身份证必须原件)。本次拍卖车辆的退牌费用及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税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目录中提示的所有费用(仅限现金支付)仅为办理一次车辆变更的手续费用。

      个人:持有上海籍户口须提供外环线外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非上海籍户口须提供外环线外居住证原件;

      企业:提供外环线外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过户资料上加盖公章。

      买受人对提供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的证件及资料承担一切责任。如逾期未递交过户相关资料,本公司将收取逾期办证违约金200元/日,费用将从办证保证金中扣除。逾期3天视作自动放弃拍卖标的,拍卖人将没收拍卖保证金,并对拍卖标的另行处置。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成交车款外,另须支付按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不足500元的,买受人须向我公司缴纳500元拍卖佣金)以及拍卖目录中公示的所有其它相关费用(拍卖人不提供收据、发票,仅限现金支付),拍卖人仅对成交标的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买受人如需办证公司出具发票,需提供相应的开票信息,并按开票金额支付5%的税费,办证公司只限出具服务费发票)。

    8. 根据上海市车管所规定,为确保机动车所有人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买入方身份确认工作,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车辆买入方影像资料采集和上传。①买入方为个人的:录入身份证明号码及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买入方正面免冠视频、买入方身份证明(在转入地暂住的,补充采集居住证)、所购车辆行驶证正证照片、等其他要求的资料。②买入方为单位的:录入企业营业执照证号码及授权经办人手机号码,所购买车辆的号牌号码;拍摄企业经办人正面免冠视频、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所购车辆行驶证正证照片、等其他要求的资料。

    9. 办证公司收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及相关资料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年检过期、9座及以上未翻黄牌客车、缺失资料的车辆办证时间可能延长。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提车时间、地点由拍卖人或办证公司另行通知,竞买人应充分预期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0. 成交车辆在付清全部款项并办理完有关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受人方能办理有关车辆及资料的移交。

    11. 买受人需于接到提车通知后次日内办理有关车辆移交手续。逾期者,本公司将收取停车费20元/天(当月),跨月则收取50元/天停车费(拍卖人不提供收据、发票,仅限现金支付)。

    12. 拍卖成交后,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所委托的拍卖标的发生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况,本公司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退还买受人已付所有款项(无息),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受人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本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13. 本次拍卖车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拍卖目录所列内容,自行了解并认定车辆转籍、过户地的环保接受政策以及车辆管理所的相关规定,如不了解情况而做出竞买行为导致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拍卖人保留进一步追诉责任的权利)。竞买人应知晓,本公司仅受委托人委托拍卖车辆,本公司不保证竞买人买受的车辆可以转籍或者过户(无论系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竞买人不得将此作为本公司的义务,亦不得要求本公司承担相关责任,无论本公司是否参与或者协助办理转籍或者过户手续。若买受人要求直接将车辆转移给第三方并要求直接过户给第三方的,本公司有拒绝或同意的权利,但这并不代表本公司与第三方建立起任何的合同关系,或需承担任何合同的或非合同的义务。

    14. 买受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5. 其它注意事项:

      拍卖车辆如因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或车船税补交的,由买受人承担。

      ◆ 本次拍卖车辆中,凡缺失有关证照的或原车辆有违章未处理的,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支付,办证时间可能相应延长,拍卖人不对此负责。

      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原车牌号码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自行作废,随机产生新号码,办证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拍卖成交款不包含原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等费用。成交过户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作为随车资料,如需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须在拍卖人指定时间内到车辆牌照所在地车管所办理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如逾期未能办理,我公司将收取逾期办证违约金200元/日,此费用将从办证保证金中扣除。逾期7天视作自动放弃拍卖标的,拍卖人将没收拍卖保证金,并对拍卖标的另行处置。

      自2020年5月1日起,沪C号牌上牌执行新政:1.办理沪C号牌需本人到场拍照并签署告知书;2.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号牌车辆,不得办理第3辆;3.办理沪C号牌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无需提交,系统自动识别);4.外环以外公司客户,沪C号牌车辆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名下车辆不能有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或年检逾期的情况,且不能有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本规定系竞买人(买受人)与本公司之特别约定,拍卖人对委托拍卖的车辆无法提供任何质量保障,请谨慎竞拍。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所有车辆信息、数据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仔细察看车辆实际状况(包括车辆钥匙及配件),不要盲目竞拍。竞买人一旦在拍卖会上应价或加价,即表明接受拍品之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缺陷和所有费用),并且同意承担相关责任,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若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均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若买受人表示不受本约定或任何一条款之约束,本公司有权利宣布拍卖无效或拍卖不成交,并不退回已收取的一切款项。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本人对上述规则无异议并愿意遵守。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杨先生(021-23029525)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1-16 10:30:00
  • 本场拍卖师:

    邹琦
    拍卖师证号:2300034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黄浦区旧校场路69号4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1-13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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