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1101-1110室,整层共10间办公房
863.19 平方米 | 成交价:1691万元 |
成交 |
杨浦区国权路39号801-8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
1,493.70 平方米 | 起拍价:2630万元 |
流标 |
杨浦区国权路39号901-9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
1,493.70 平方米 | 起拍价:2741万元 |
流标 |
上海市杨浦区办公楼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中心定于2016年8月18日13:30在上海公拍中心(乔家路2号)一号厅举办拍卖会。拍卖方式为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1101-1110室,整层共10间办公房,面积约863.19㎡,参考价1691万元。
标的2、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801-8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面积约1493.7㎡,参考价2630万元。
标的3、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901-9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面积约1493.7㎡,参考价2741万元。
特别说明:1.以上标的竞买保证金均为200万元;2.标的3带有租约拍卖3.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优先,若无整体竞买则采用拆分(单间)拍卖方式,单间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二、报名条件:请有意竞买人于2016年8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601150354900015,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备注上海杨浦区办公楼拍卖保证金)后,凭汇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报名资料费200元(不退)。凡与此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拍卖会前,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即日起至8月15日16时前,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58弄6号(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021-54654777 13701630976应先生 13807078488周女士
五、网址:
上海公拍网http://www.gpai.net/sf/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江西法院网http://jxfy.chinacourt.org/
赣州法院网http://gzzy.chinacourt.org/
赣州拍卖中心
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29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竞 买 须 知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其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二、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以下统称竞买人。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一旦办妥报名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已经知晓、理解并认同和遵守本拍卖须知的全部要求和条款。
三、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四、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买的必须先在网上注册,后经拍卖人审核,再取得资格登陆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参与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网络拍卖信息系统操作员根据拍卖师的竞价阶梯,确定网上竞买人的报价模式。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及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竞买人在网上出价以拍卖会现场传到网上的文字直播信息为准,而拍卖会现场传导到竞买人网络客户端输出的音频视频信号仅作为网上出价时了解拍卖会现场情况的辅助手段。
个人竞买的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竞买的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法人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
五、本次拍卖标的为:
标的1、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1101-1110室,整层共10间办公房,面积约863.19㎡,参考价1691万元。
标的2、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801-8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面积约1493.7㎡,参考价2630万元。
标的3、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901-928室,整层共28间办公房,面积约1493.7㎡,参考价2741万元。
特别说明:1.以上标的竞买保证金均为200万元;2.标的3带有租约拍卖3.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优先,若无整体竞买则采用拆分(单间)拍卖方式,单间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
六、竞买人参加竞买必须先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601150354900015】。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16时前到达上述账号。竞买人可携银行进账单到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58弄6号(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经确认到账后报名手续生效,竞买人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拍卖会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人,如无违规行为,由委托方法院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委托方法院在收到竞买人退款资料后将竞买保证金退还竞买人。
七、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遵守场内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18日13:30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行,现场竞买人须按时到场参加拍卖,竞买人在竞价程序开始后到达拍卖会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竞买人参加竞买,事先须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认真查看、清点、咨询和查询资料,全面了解标的物的性能、质量、数量、现状等,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拍卖资料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公司提供的语音、视频、照片及书面对拍品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依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拍卖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经过网上竞价竞得拍品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58弄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剩余价款),汇入下列账户【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601150354900015】注明:相对应标的的成交价款。本场拍卖会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司法解释规定收取。本标的拍卖佣金按以下比例累加收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部分按 5%计算;成交价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按 3%计算;成交价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按 2%计算;成交价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部分按 1%计算;成交价超过1亿元部分按 0.5%计算。拍卖佣金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1、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904室至915室拍卖人为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上述拍卖标的《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等均由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出具。拍卖佣金请转入下列账户【户名: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农商银行宋城支行 账号:1313 9923 0000 0168 25】。
2、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蓝天大厦11楼共10间办公楼、国权路39号801-828室共28间办公楼、国权路39号901-903室、916-928室共16间办公楼,拍卖人为赣州拍卖中心,上述拍卖标的《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等均由赣州拍卖中心负责出具。拍卖佣金请转入下列账户【户名:赣州拍卖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吉祥支行 账号:2882 0001 0308 0000 763】。
注:拍卖佣金由两家公司分别计算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手续和其他材料,由买受人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手续。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过户所涉一切税、费(含双方)由买受人缴纳。
十一、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的房屋所有权的面积、界址、现状等,均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和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依现状(包括室内装修,但不包括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等可移动物)拍卖。如有出入,不引起拍卖成交价款的增减。
(二)本公司对本次拍卖标的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保管,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1、2号凭法院通知交付,标的3号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送到视为交付。
(四)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五)标的3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901-928室此拍卖标的中存在租赁关系,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标的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六)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3存在优先购买权人,详细规则详见附件1。
(七)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需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之前所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网络和电视费等相关欠费由委托人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
(九)拍卖成交后,实物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与买受人无关,实物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支付。
(十)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届时拍卖人有权与买受人解除买卖(拍卖)合同关系,委托方有权拒绝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拍卖人拍卖佣金,剩余保证金可依法用于下次拍卖的损失赔偿金(买受人违约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佣金及交易税费(如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产权费、应需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使用费、房产税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需缴纳的其他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本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竞买的,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十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前,委托人保留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处分权;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及相关法律文书。
(十四)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竞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重要提示: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房地产限购等相关政策法规,即“国八条”及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容”和“国五条”相关事实细则内容办理。征收相关税费变化情况,以最近国家政策、法规办理,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确认竞买资格,如买受人因自身条件与政策相冲突而继续参加竞买,成交后造成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转移,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概不返还。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如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可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十七)鉴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讼资产的拍卖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而于拍卖会召开之前依法暂缓、延期、终止,竞买人必须知悉此规定,并愿意承担此风险;不愿承担此风险的竞买人请不要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买。如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或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发生其他应终止拍卖的法定情形,拍卖公司有权依法宣布拍卖终止。上述中止、终止拍卖情形不构成拍卖方违约,各竞买人应无条件予以接受。如出现上述情形,竞买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由委托方法院负责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不得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
十二、本次拍卖会严格执行《拍卖法》的各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打架斗殴、扰乱会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一旦证实,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赣 州 拍 卖 中 心
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本人对上述规则无异议并愿意遵守。竞买人(网上竞买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