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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泰2020年9月26日-29日房产拍卖会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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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926日13:30至2020929日13:30举行房产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预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0年9月26日13:30至2020年9月29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应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0929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现场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拍卖厅

    在线拍卖网址:公拍网-同步拍卖 (www.gpai.net/tb)。

    一、拍卖标的:【】为保证金

    1、办公房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615室,建筑面积150.33平方米 【52万元】

    2、店铺 上海市静安区汾西路251-2层,建筑面积407.32平方米【130万元】

    二、咨询、展示

    1、咨询电话:021-53063193、63857007(9:00—16:00)。

    2、看样时间:竞买人在拍卖前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登记,安排实地看样。

    三、注意事项 :详见《拍卖目录》

    1、竞买人须具备与竞买标的相适应的资格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至西藏南路748号办理竞买协议手续,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交付【】内的保证金,可以参加拍卖。

    2、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928日16:00。

    3、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保证金账户名: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7311610182600028051;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特别规定

    一、本公司定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13:30在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举行房产拍卖会,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形式(公拍网-同步拍卖:www.gpai.net/tb)。竞买人必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同时办理竞买协议手续,可以参加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0年9月26日13:30至2020年9月29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应价作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0年9月29日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二、拍卖标的

    1、办公房: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615室,建筑面积:150.33平方米(层高5.5米);复式甲级办公楼。位于大宁商圈,竣工日期2011年,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办公,使用期限:20061226日至20761225日止。

    2、店铺:上海市静安区汾西路251-2层,建筑面积:407.32平方米,土地状况用途:住宅,使用权来源:转让;使用期限:2002910日至207299日止。总层数:14层,竣工日期:2007年。房屋状况类型用途:商铺。目前空置。

    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导致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为企业名下房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根据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在买受人付清房款并取得成交标的不动产权证后将标的交付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除贷款部分),双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合同具体细则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样张。

    三、本次拍卖标的是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和拍卖佣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看样、咨询的时间内前往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标的的相关资料并预约看样。拍卖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对该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政策完全了解,包括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增价拍卖方式,无论是现场或通过网络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都可以按照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应价和加价,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最后一次并落槌表示成交,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通过网络操作拍卖成交的,则按网络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价外,另须支付按成交价5%的佣金及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费详见该标的物业管理细则。全部款项买受人须在2020年11月18日16时前付清,如买受人需贷款,则在2020年10月28日16时前支付成交价50%以上的首付,并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需在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并前往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选定的贷款银行应在他项权利证明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支付到委托方账户。如贷款经审批不足或者未通过审批,则须补足,贷款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支付视作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委托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六、拍卖款及佣金收款帐户账户:户名: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账号:7311610182600028051。

    七、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在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

    八、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除贷款部分),双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过户中涉及的税费均各自承担。

    九、买受人在取得产权证、结清房款后,等待委托人通知办理房产交接手续。涉及该标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费用自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拍卖成交后,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所委托的拍卖标的发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拍卖人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竞买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凭竞买协议书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该凭证为退还保证金的唯一依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陈女士(021-53063193)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0-9-26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20-9-29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徐达旦
    拍卖师证号:2000050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0-9-28 16: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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