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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泰2019年10月26日-28日
物资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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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泰拍卖会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www.gpai.net/zc)举行网络物资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报废的空调、装订机、冷藏冰箱、复印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物资一批(均有缺损)
    二、拍卖方式:
    网上展示:自2019年10月19日10时起至在线拍卖结束。
    网上竞价(72小时):自2019年10月26日10时起至2019年10月28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方式:021-53063193、63853633
    五、注意事项(具体事项详见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登录“公拍网”(http://www.gpai.net)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在线认证。竞买人应在2019年10月25日15:00前以银行转账及票据形式向本公司交付拍卖保证金1万元,并取得在线拍卖授权后可以参加竞买。保证金交付联系电话:021-63859738
    户名: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11610182600028051;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联系电话:021-63859898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物资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进行的拍卖形式,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规定办理竞买协议手续,领取号牌可以参加2019年10月26日10时起至2019年10月28日15时止的竞买,竞买人应在2019年10月25日15:00前以银行转账及票据形式向本公司交付拍卖保证金1万元,参加竞买。
    二、本次的拍品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质量不保),展示期内,拍卖人只提供货物清单照片资料,委托方和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拍卖时,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缺损),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通过网络在线竞价时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在线竞价(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的情况,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四、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按系统规定时间内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顺延5分钟,至5分钟内没有用户出价竞拍,该拍卖标的竞价结束。以最高应价竞得该标的竞买人即视为买受人,该标的拍卖结束。
    五、拍卖标的:
    报废的空调、装订机、冷藏冰箱、复印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物资一批(均有缺损)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价外,另须支付按成交价5%的佣金。全部款项买受人须在2019年10月30日16时前付清(包括佣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视作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拍卖成交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提货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提货完成后,经委托方确认,拍卖人将提货押金按原进款形式不计息退回买受人。
    九、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19年11月1日16时前)办理提货手续,同时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提货时涉及的拆解、装卸、出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1、提货时必须遵守委托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证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拆卸、装运;提货期间如需切割等作业,事前需征得同意,并安排具备相关专业的操作人员施工,事后必须恢复原状。
    2、提货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拍卖人有权将买受人提货押金作为相关损失的赔偿款进行抵扣(多退少补),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在规定的提货期间内未提清全部拍品,视为买受人放弃未提拍品的所有权,已付的全部款项及提货押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由委托方另行处理;逾期提货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十、委托方要求买受人2019年11月3日前提货完毕,具体提货时间段由委托方安排,如有改变,以委托方确定的时间为准,提货时须按照委托方要求的顺序逐个仓储地点提货,拍卖标的须全部提走,不得遗留。
    十一、鉴于拍卖处置的特殊性,竞买人须注意竞买风险,成交的拍品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发生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或交割等情况,拍卖人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退还已付款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受人同意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二、买受人对其所竞买物品的处置,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和法规,自觉履行交纳税费的义务,否则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三、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在收到专项竞买协议书后(竞买人联),将竞买保证金按原进款形式不计息退还竞买人。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陈女士(021-53063193)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9-10-26 10:00:00
  • 在线拍结束:2019-10-28 15:00:00
  • 本场拍卖师:

    徐达旦
    拍卖师证号:2000050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9-10-25 15: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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