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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商住用房一处、梅花小区平安组305号住宅用房一处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4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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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80255035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485000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865,113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1580255035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4月2610时至20214月2710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商住用房一处、梅花小区平安组305号住宅用房一处。

1. 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商住用房一处

权证号:浏房权证字第00002518号、浏国用(2000)字第150;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房屋类型为商住用房,规划用途为商住;建筑面积136.73平方米;房屋总层数4层,该标的物位于第14层;建成时间199811日。

2. 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平安组305号住宅用房一处

权证号:浏房权证字第00002479号、浏国用(2009)03332;房屋性质为房改房;房屋类型为住宅,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5.31平方米;房屋总层数7层,该标的物位于第3层;建成时间199511日。

本次拍卖包含现有入户门窗等装饰装修,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情况说明及附件下载栏询价报告。

标的评估价865113元(其中商住房564054元,305住宅301059元)。

起拍价:48500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本次拍卖仅在公拍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公拍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公拍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与看样展示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802550350(龙女士)

此标的统一看样时间:暂定于2021421日上午10:00-12:00

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看样报名电话:17673125949(孙女士)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执行裁定书等确权文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后)至本院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本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上述所有税、费所需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拍卖成交后,请在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号:800125239611019

并在付款时备注:2020)湘01813067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并在余款缴纳完成后十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如需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的,开拍前可联系以下金融机构,贷款资质审查由金融机构自行办理。具体操作事宜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洽谈,与本院无关。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承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花路支行可为标的物拍卖尾款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联系人:13975830602(刘明旎)、13548653109(廖芬)。

浏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提供保证金垫付、拍卖尾款垫付等增值服务及担保服务,联系人:18874764678(黄敖)、18570040555(刘家仁)。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以实物为准,照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交接时实际现状为准。

 

执行法官电话:13469465622左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802550350 龙女士(贷款 过户)

(京东湖南区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案号,账户如下:

  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号:800125239611019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执行法官电话:13469465622左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802550350 龙女士(贷款 过户)

(京东湖南区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商住+住宅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商住用房一处、梅花小区平安组305号住宅用房一处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湘01813069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房改房

产权证号

商住用房:浏房权证字第00002518号、浏国用(2000)字第150

305住宅用房:浏房权证字第00002479号、浏国用(2009)03332

标的所有人

**、梁**

标的现状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钥匙

法院未持有

权利限制

情况

查封

浏阳市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情况

房屋用途

商住、住宅

装修情况

简装,最终以买受人实地勘察为准

有无电梯

维护和保养

实地勘察为准!

标的物估值

865113元(其中商住房564054元,305住宅301059元)

注意

具体情况请实地勘察为准!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浏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浏阳市淮川梅花小区商住用房一处、梅花小区平安组305号住宅用房一处”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梁斌泉,竞买号:V333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85000元(肆拾捌万伍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1-4-2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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