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机构:新疆金泽拍卖有限公司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机动车类型: | 轿车 |
车牌号码: | 新AWQ059 |
车架号: | LVGBR74K4LG511965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表显里程: | 10000 |
登记启用日期: | 2020年9月19日 |
车辆登记证: | 2020年9月19日 |
是否抵押: | 否 |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辅助机构。
3.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办理网上银行U盾,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的委托,拟定于2021年12月10日12时-12月11日12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信息表如下:
车牌号 | 型号 | 登记日期 | 参考价 | 保证金 |
新AWQ059 | 丰田凯美瑞 | 2020.9.19 | 20.4210万元 | 2万元 |
该车已行驶1万公里,内饰完好,外观完好。车辆正常使用,无违章违法记录。
评 估 价:20.4210万元
起 拍 价:20.4210万元
【保证金20000元】
竞价幅度:1000元
1、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时-12月11日12时(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7时前;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于指定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开户名称:新疆金泽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0000020060110033524427
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新华南路支行
行 号:313881000176
3、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5、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车辆完成后15天内完成过户。
6、竞买人需自行核实车辆违章信息、查询车辆的过户手续是否能正常办理。
预展时间:2021年12月3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详情请咨询拍卖公司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时-12月11日12时
联系电话:0991-2363567
联 系 人:张主任13899819280 18199919959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http://www.gpai.net
或关注微信公众平台:xjjzpm
新疆金泽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一、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力求详实,但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车辆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
三、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由委托人给买受人办理交割和过户手续;车辆拍卖前发生的违章及罚款等由买受人承担(无违章),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买受人承担,车辆交强险已到期,具体情况向拍卖人了解。
竞买协议
一、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会,就应当遵循本规则,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有效证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详见拍卖公告)。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注册、办理网上竞买手续,取得网络竞买资格,并应亲自参与网络竞价,但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价,竞买人或代理人的网络竞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车辆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包括聘请专家鉴定),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五、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并根据《拍卖法》的相关条款,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六、拍卖成交,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此次拍卖佣金总成交价的2%。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款(成交价款及佣金),超过期限未付清全款者,则该拍卖标的物视为未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品再次拍卖。
八、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由委托人给买受人办理交割和过户手续;车辆拍卖前发生的违章及罚款等由买受人承担(无违章),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买受人承担,车辆交强险已到期,具体情况向拍卖人了解。
九、以上成交价款及佣金,均交至拍卖人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新疆金泽拍卖有限公司
帐 户 号:0000020060110033524427
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新华南路支行
行 号:313881000176
十、未约定的事项,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金泽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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