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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整体拍卖)
拍品号【1】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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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1-4-19 16:0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1批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评 估 价:48,909,390 元
  • 保 证 金:5,000,000 元
  • 佣  金:执行司法
  • 拍卖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下载:点击下载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视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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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详细信息
    房屋内占用状况:目前空置
    拍品描述
  • 拍卖公告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4月20日(周二)14点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500万元】

    二、咨询展示

    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   021-51701227严先生

    三、注意事项(以《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1、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详见拍卖特别规定)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方式(网络同步竞价网址:www. gpai.net),竞买人应在2021年4月19日(周一)16:00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到账)。

    3、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4、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于2021年4月13日16:00前凭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理优先购买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关于拍卖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的

    拍卖特别规定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决议,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将于2021年4月20日14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515号三楼举行线上、线下同步拍卖会,对债务人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等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作特别规定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的财产为债务人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其中,土地使用权、厂房、部分生产设备均已设定担保物权;土地使用权、厂房、全部设备、树木均已被查封。房地产证号为“沪房地金字(2016)第014860号”。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序号

    权属性质

    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使用期限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1

    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取得

    工业用地

    2010年10月26日至2060年10月8日

    17,395.00

    (二)房屋

    序号

    幢号

    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总层数

    竣工时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1

    工厂

    厂房

    1

    2007

    89.53

    2 

    2

    工厂

    厂房

    1

    2007

    3,737.60

    3 

    6

    工厂

    厂房

    6

    2007

    3,388.67

    4 

    7

    工厂

    厂房

    4

    2014

    3,516.11

    5 

    8

    工厂

    厂房

    1

    2014

    46.66

    合计

    10,778.57

    另有一处无证仓库,详情如下:

    房屋用途

    总层数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仓库

    1

    2007

    230.04

     

    上述厂房、建筑物目前均处于空关状态、水电均已断供(且存在欠费),厂房内堆放杂乱,且可能存在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油品等,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该房地产现由上海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安保服务。

    管理人已为上述土地、厂房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保险金额为4170万元,保险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零时至2021年12月1日零时。

    (三)生产设备

    据初步盘点,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有生产设备若干。其中,2套精炼设备、7只储油罐、1套自动化设备、1套冬化设备、1条YLJ-P小包装灌装机系向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而来。部分设备内还存有少量半成品。

    管理人已为上述融资租赁的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保险金额为597.50万元,保险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零时至2021年12月1日零时。

    (四)办公设备

    据管理人、评估机构及债务人有关人员现场勘察,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的办公楼里还存有电脑、空调、打印机、试验仪器、办公桌椅、柜子等办公用固定资产若干。

    (五)树木绿化

    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有一定数量的树木,包括香樟、松树、榆树、银杏等品种。

    (六)其他

    树木绿化及设备的清单详见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中未列明的、厂区内的其他属于债务人的有形财产(须交由档案保管机构保管的合同、档案、证照、资料、记录等书证和电子数据除外),均纳入整体变价的范围。具体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二、瑕疵告知

    (一)《拍卖公告》、《关于拍卖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绿化的拍卖特别规定》(以下简称“《拍卖特别规定》”)及其附件所载标的财产名称、财产类型、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外观、结构、装修、质量、使用性能、评估价值、设定担保物权情况、查封情况、欠费情况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特征及价值的依据,管理人不对上述内容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探勘和向有关部门了解)。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其他信息发生任何变化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亭卫公路6505号内的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可能未办理相应的建设审批手续、未进行不动产初始登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成交后登记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无证建筑、补办相应审批手续、补交费用或处行政处罚的,买受人应当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此导致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水电断供已久,恢复水电(包括办理户名变更)的所需的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办理并承担相应欠费、费用。

    (四)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的设备闲置已久、未进行维护保养,可能不具备相应的使用价值。

    (五)亭卫公路6505号厂区内的树木绿化情况复杂,需要分别视情况实施维护。其中还可能存在树龄超过100年的古树。如属实,买受人应当根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等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养护等义务,不得移栽或挪动。

    (六)本公司及管理人不提供拍卖标的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文件(包括规划、用地、建设、施工等)、购置合同、发票、检验报告、合格证、保修书等材料。

    (七)上述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瑕疵,均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管理人、本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债权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工业用地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竞买人资格必须经过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综合认定,符合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此外,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3月12日公示的《关于上海市加强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另根据上海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向金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金山亭卫公路厂房资产拍卖相关要求的函》(详见附件5),根据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要求,拟参加拍卖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将公司注册在上海金山工业区;二、符合金山工业区产业定位,准入类型为生命健康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等;三、该项目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税收等相关指标必须达到上海市产业用地指南(2019版)的推荐值,以及《金山区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标准》(金招商办〔2021〕3号);四、拍卖成交确认后,项目必须通过金山区工业项目投资预审评估,涉及改扩建须与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五、符合金山区工业环保项目准入要求。有关规定包括《金山区关于优化产业项目准入工作的操作指引》(金招商办〔2021〕4号)、《金山区工业项目环保严格控制准入目录清单(2020年版)》等。

    据此,买受人应自行前往各地方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用途等方面的全部准入限制,了解对竞买人资格的要求,并承担责任、风险。

    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正常开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双方的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人是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人签字的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手续(具体格式和要求参见附件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代理人以自身名义参与竞拍、未在拍卖前告知我公司代理关系的,我公司将视该代理人为竞买人并由该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四)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我公司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资格经我公司及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虽参与竞买但未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内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享有的任何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时,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方式:

    (一)起拍价(即保留价):人民币48,909,390.00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及其整倍数。

    其中,本次拍卖的保留价系根据拍卖标的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22日)在评估假设条件下的评估价值确定。各项标的的评估价值及其所占比例如下表:

    序号

    财产名称

    评估价值(元)

    比例

    1

    1号楼

    85,500.00

    0.17%

    2

    2号楼

    5,268,400.00

    10.77%

    3

    6号楼

    4,729,200.00

    9.67%

    4

    7号楼

    7,658,800.00

    15.66%

    5

    8号楼

    55,400.00

    0.11%

    6

    仓库

    193,200.00

    0.40%

    7

    厂区宗地

    26,391,800.00

    53.96%

    8

    融资租赁设备

    1,872,370.00

    3.83%

    9

    其他生产设备

    595,120.00

    1.22%

    10

    办公设备

    22,750.00

    0.05%

    11

    树木

    2,036,850.00

    4.16%

    总计

    48,909,390.00

    100.00%

    各项标的的成交价将按上表所列评估价所占比例与成交总价的乘积确定。

    (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三)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四)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佣金及费用(如有)后,我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由买受人签字、盖章(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盖章)。

    (五)本次拍卖活动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意向竞买人(无论现场还是网络)应当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在2021年4月19日16:00前到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足额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到账)。网络竞买人还应当提前登陆公拍网(http://www.gpai.net)在线注册,取得网上竞买资格后方可登陆系统网站参与网上竞价。

    (六)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七)根据公安部门对拍卖会场现场安保的相关要求,每位竞买人最多可偕同二名随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

     

    五、保证金、价款和佣金支付

    (一)竞买人应在2021年4月19日16:00前将拍卖保证金付至我公司的如下账户:

    户 名: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184209006760755

    开户行:工行证券大厦支行

    意向竞买人足额缴纳保证金并进行竞买登记的方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只能参与竞拍与缴纳的保证金相对应的拍卖标的。

    (二)拍卖活动全部结束前,我公司不返还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如果竞买人没有竞得标的,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返还;现场竞买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的当日凭我公司出具的收据申领所缴纳的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竞买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牌。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佣金或违约金的,我公司有权向竞买人追偿。

    (三)成交价、保留价均不含任何税款(不论是买方的还是卖方的、前期欠付的还是本次拍卖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拍卖佣金、水电气讯费等一切税费。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包括税务机关、登记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咨询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缴纳办法与缴纳标准,并实际缴付后向我公司和管理人提供证据。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优先充抵成交价款。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在成交以后的24小时以内转入管理人账户。

    (五)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下列账户:

    户名: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支行

    帐号:310066292013001845596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5日内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将根据《关于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债务人财产。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如果给我公司、管理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我公司、管理人均有权向原买受人索赔,原买受人应予赔偿。

    (七)买受人应当于成交后5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拍卖成交价款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3%;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8%;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至305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2%;超过3050万元的部分,免收佣金,即我公司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佣金不超过45万元。

    (八)债权人参与竞买的,无论是保证金、价款还是佣金均不适用抵销。

    (九)我公司只负责出具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十)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余款及佣金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支付。同一买受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一张银联卡支付款项,每多刷一张银联卡我公司代收80元/卡的手续费。

     

    六、权利转移

    (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我公司将出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身份、竞买代码等信息),买受人应当按照我公司的通知在指定期间内签收,并应当在签收后30日内自行办理税费缴纳、产权过户事宜。产权过户后,买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接受交付并签署交付确认书,未及时前往或虽前往但拒绝签收的,视为已接受交付。

    (二)拍卖标的按办理移转登记时的现状进行过户、交付。拍卖标的财产名称、财产类型、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形态、位置、使用性能、评估价值、设定担保物权情况、查封情况、欠费情况等等信息以办理移转登记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载明的情况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如有任何其它已知或未知瑕疵,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

    (三)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于买受人签收成交确认书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不签收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承担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拍卖标的欠费及其上的权利负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调查了解,自行咨询能否办理解封、抵押权涂销和所有权移转登记、办理手续及所需时间并承担相应风险,并充分估算拍卖、解封、涂销、过户、交付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管理人、人民法院、网络平台和我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五)权利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及前期欠付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讯欠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办理移转登记所需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出卖人、买受人承担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30日内支付所需缴纳的税费。买受人未缴清各项税费并提供完税证明、证据的,我公司及管理人有权不为买受人办理过户;因此迟延办理过户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受让拍卖标的后有任何款项(包括税费)仍未缴清的,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过户与否或管理人告知与否为由进行抗辩,买受人仍有义务足额缴纳。

     

     

    七、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认真了解、调查拍卖标的,自行对标的物作详尽地调查及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及缴纳情况、标的所有权及其来源、使用用途、建筑质量、渗漏水等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朝向、装修状况、相邻关系、占用情况、经营业态、能否办理工商登记、能否办理落户、拍卖标的所在地地方有关部门与工业园区的相关要求或政策、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其它各种有利或不利因素,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

    (二)竞买人应当理解《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资料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上述资料及我公司和管理人针对竞买人疑问的回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作价依据。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认真研究调查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规划部门、登记部门、所在地地方有关部门与工业区咨询、了解),慎重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需要现场看样的,应当于拍卖日6日前与我公司预约并书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等手续材料、根据我公司及管理人的统一安排实地现场踏勘。未经预约直接前往的,恕不接待。现场看样时,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管理人及本公司的各项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有序。

    (四)竞买人一旦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意并认可《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和《拍卖特别规定》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和损失,且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平台和我公司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以整体打包形式处置,竞买人不得仅竞买其中一项或几项财产。

    (六)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状况不符的、部分建筑物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未进行初始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过户、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等)、责任、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上海市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拍卖标的的限购政策,在相应位置实施投资、成立企业、开展经营的负面清单、产业导向及税收要求等各项要求。因不遵守前述要求导致的包括无法过户、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其他各项行政许可在内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根据《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经认定存在污染并且需要治理修复的,应承担土壤环境修复的责任和费用,治理修复达到环保要求。同时新项目引进需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竞买人须于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环保等部门咨询了解该拍卖标的的土壤情况、环保要求及规定等。如该标的存在土壤污染等情况,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治理修复费用、处罚、手续的办理等。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九)买受人签署交付确认书之时厂房内的档案资料尚未交档案保管机构保管的,买受人承担厂房内的档案资料的临时保管责任,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接触、挪动前述档案资料。管理人或档案保管机构需要时,买受人应当协助清点、移交。

    (十)买受人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依法处置厂区内遗留的危化品、污染物、废弃油品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十一)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依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平台和我公司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存在其它瑕疵,对于本规定并未穷尽的拍卖标的的各种瑕疵、欠税、欠费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不利影响和权利负担等,由竞买人自担风险。

    (十二)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十三)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如涉及)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公司、管理人、人民法院及网络平台不做任何承诺。能否过户、过户的要求和流程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拍卖标的权利转移时可能涉及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登记机关进行了解,我公司、管理人、人民法院及网络平台不承担责任。

    (十四)买卖双方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负责缴纳,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联系税务机关开具。

    (十五)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涂销抵押登记、涂销动产融资登记、解除查封所需的时间、成本、代价,并承担相应风险。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我公司、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均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任何第三方对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主张权利的,应于公告期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实施拍卖。

    (十九)参与网络拍卖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状况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我公司、管理人、人民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的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二十)因此次拍卖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拍卖标的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一)如需咨询,请致电我公司导拍电话:021-517012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除房地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房地产证复印件

    附件4:不动产登记簿查询页

    附件5:上海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厂房资产拍卖相关要求的函》及附件《金山区工业项目环保严格控制准入目录清单(2020年版)》(详见链接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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