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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一批,重量约6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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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号【1】煤炭一批,重量约6000吨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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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
021-63616999
申请参拍及支付保证金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0-8-19 13:3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1吨
  • 拍卖方式:按单价拍卖
  • 评 估 价:-- 元
  • 保 证 金:100,000 元
  • 佣  金:4.50%
  • 拍卖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存放地点:登记保存于“宁高凤606”船上
    拍品描述
  •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3:30-8月19日(星期三)13:30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9楼(本公司拍卖大厅)举办大宗物资专场拍卖会(先48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拍卖标的如下:

    煤炭一批,重量约6000吨【保证金:10万元】

    咨询电话: 021-55058833、13917347115  联系人:朱先生、朱女士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看样:即日起接受咨询,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看小样。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须于2020年8月19日13:30前至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票据支付须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到帐),账户(户名: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105017042000000106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建路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过驳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5、网络同步拍卖平台: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频道

     

     注:上述公告内容刊于2020年8月9日《解放日报》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名、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真伪、安全、再次利用性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

    2、本场拍卖会除以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外,竞买人也可按规定和手续采用网络同步拍卖方式参与竞买(网络同步拍卖网址: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频道)。温馨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3、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并达到委托人设定的保留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4、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的4.5%(又称“拍卖手续费”)。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提供拍品成交款发票,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除佣金及成交价款外,另须承担该标的自成交次日起的船舶锚泊等相关费用(船舶锚地看管费用3000元/ 天,截止至提货完毕,具体以与看管单位签署作业委托书为准),另一次性征收港口建设费每吨5.6元,以上标的如有关税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标的以单价方式进行拍卖,因公告中的重量为预估,实际货物重量未知,拍卖现场仅确定拍卖成交单价金额,拍卖成交总价金额以现场提货过驳时进行鉴定的重量乘以拍卖成交单价金额来计算。可能存在标的拍卖公告所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的情况,成交后所有标的物不再进行二次过磅,如果成交标的数量与拍卖公告所示重量有差异的,请各竞买人以现场提货过驳时进行重量鉴定为准。标的物在拍卖装卸运输过程中,因天气等原因造成部分物资自然挥发、损耗、浸水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目前实际情况进行参拍。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七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拍卖标的,逾期不提,按有关管理制度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买受人提货时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并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提货时所涉及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出库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在上海市范围内提供开船服务,过驳或装卸码头限于上海市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过驳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本公司还将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不实行多退少补,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的目录、附单仅作参考。

         8、标的物仅作为生产原料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作任何质量和市场流通保证。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9、买受人在拍卖会现场交纳拍卖价款、佣金及其他款项的,可在现场设置的财务结算处进行结算;若在拍卖日后结算价款的,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19楼本公司财务室交纳。特别提醒:买受人每刷一次银联卡,本公司代收千分之六手续费(最多收取22元)。买受人支付价款时如刷信用卡,本公司代收千分之六的手续费。

    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本次《拍卖须知》与《特别规定》。

     

     

     

     

     

    竞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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