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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310号30栋一层临街商铺的三年租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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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号【1】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310号30栋一层临街商铺的三年租赁使用权
尚未开始
提醒.
参考价 602,250
0991-450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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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0-4-9 16:00:00


  • 拍卖类型:+
  • 数量/单位:100平方米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评 估 价:602,250 元
  • 保 证 金:60,000 元
  • 佣  金:2.00%
  • 拍卖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拍品描述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310号30栋一层临街商铺的三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为100㎡,砖混结构,1992年建成,商铺用途,产权证号: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0389732号,大证未分割。可用于经营药店、糕点房、超市、服装店、母婴用品店、银行营业网点等用途,标的物租金按年支付。
  • 拍卖公告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4月9日16时至2020年4月10日16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tb“先24小时网络预先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进行网络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项  目

    标的一

    标的二

    坐落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

    标的物名称

    310号30栋商铺

    312号30栋商铺

    原商铺名称

    乌鲁木齐市广鑫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新疆丰田进口汽车纯牌配件销售协力店

    2、爱信爱德克斯配件店

    建筑面积(㎡)

    100

    451.37

    局部1层324.05

    2层63.66

    -1层63.66

    结构

    砖混结构

    建成年代

    1992年

    产权证号(大证)

    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0389732号

    三年租赁权起拍价

    602250元(200750元/年)

    2435061元(811687元/年)

    保证金

    60000元

    200000元

    增价幅度(及其整倍数)

    1000元

    2000元

    参考用途

    经营药店、糕点房、超市、服装店、教育培训机构、母婴用品店、银行营业网点等

      以上标的物租赁权分别拍卖,标的物租金按年支付。

    1、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204916-41016,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2041016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2、公拍网线上、线下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4916时,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指定拍卖资金监管专户单位名称: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313881000086,账号:0000020000110064647250,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标的物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特别规定》)

     

    预展时间、地点:自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咨询电话:13999243330、0991-4504788

    公告查询请登陆公拍网:www.gpai.net/tb

    关注微信公众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或登录官网网址:www.xjxtdpm.com查看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041

     

     

    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竞买注意事项(特别规定)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0年4月9日16时至2020年4月10日16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tb)举行“先24小时网络预先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开通网络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拍卖活动,竞买注意事项如下:

    一、竞买人凭有效身份及证件办理竞买手续,按不同标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04916时前交至拍卖人指定资金监管账户,以截止时间实时到账为准。

    二、本次拍卖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阶段和现场同步拍卖相结合的形式,20204916时开始,为网络预先在线竞价阶段,获得参拍授权的用户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202041016时开始,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同步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拍品在线拍卖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的最高出价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三、未竞的此标的物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不计利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在拍卖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参拍详细流程说明,您可前往公拍网页面了解。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现状和注意事项已公示,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实地查看拍卖标的或聘请专家鉴定,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拍卖人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参考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拍卖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他人竞买的,代理人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有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签名须与《竞买登记表》中登记人保持一致,如签名不一致,则本公司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登记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有关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按每间商铺三年租赁权总成交价的2.5%收取

    拍卖人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十、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公拍网网站明示,当您点击同意本规定即视作同意修改部分,特此告知。

    拍卖标的物:

    项  目

    标的一

    标的二

    坐落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

    标的物名称

    310号30栋商铺

    312号30栋商铺

    原商铺名称

    乌鲁木齐市广鑫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新疆丰田进口汽车纯牌配件销售协力店

    2、爱信爱德克斯配件店

    建筑面积(㎡)

    100

    451.37

    局部1层324.05

    2层63.66

    -1层63.66

    结构

    砖混结构

    建成年代

    1992年

    产权证号(大证)

    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0389732号

    三年租赁权起拍价

    602250元(200750元/年)

    2435061元(811687元/年)

    保证金

    60000元

    200000元

    增价幅度(及其整倍数)

    1000元

    2000元

    参考用途

    经营药店、糕点房、超市、服装店、教育培训机构、母婴用品店、银行营业网点等

    以上标的物租赁权分别拍卖,标的物租金按年支付。

    注意事项:

    以上标的物竞买人,应当承诺并做到的事项:

    1、本已经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租赁权的所有情况,作为竞买人应当符合政府出台的各项要求,若本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一旦成为上述标的买受人,待交纳完第一年的租赁费用和租赁履约押金每间商铺首年租金10%)后,与委托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再投入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审批手续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办理其他事宜(含装修手续、消防手续、经营手续、社区备案等)一经拍卖成交,因无法达到强制性要求而无法投入使用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均按现状拍卖,对于其是否存在租赁或非法占用、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情况及标的物建筑结构情况,竞买人(或聘请专家)赴现场实地查勘,并向有关登记部门作充分调查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装修维护过程中,对标的物现有建筑物和配套设施须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维护,如确需改造或改动的,必须获得委托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租金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到拍卖人指定资金监管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313881000086账号:0000020000110064647250),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除有特别说明外)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等方式支付。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买受人全款付清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手续或登记手续。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租金价格每间商铺三租赁权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及房屋履约押金每间商铺首年租金的10%拍卖佣金按每间商铺三年租赁权总成交价的2.5%收取评估费评估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等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本场拍卖会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拍卖佣金。

    其他事项: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0991-5812156。

    3、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041

     

    竞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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