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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诚拍卖2022年2月8日
洛浦县文化路房产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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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一、 位于洛浦县文化路(原政府办公楼)二层商业的房地产,幢号1号;总层数17层;建成年份:2014年;房屋建筑面积1323.70平方米;暗装供水、电。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维护良好,有电梯,室内装修情况:地砖、瓷砖踢脚线、乳胶漆墙、扣板包墙、乳胶漆顶、亚克力板顶;(本次拍卖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土建、安装、装修、室外附属工程价值,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价值,不包含债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4390713元;

    起拍价:4390713元;

    保证金:500000元;

    加价幅度:10000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四、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公拍网”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买受人,将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指定账户(单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大西门支行;账号:651651001013000437496;行号30188100004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6号19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单位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12:00时至2022年2月9日上午12:00时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 www.gpai.net

    公告查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xjccpm.net

    微信公众平台:xjccpm_

    联系电话:13070071835 梁主任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7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梁主任(13070071835)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2-2-8 12:00:00
  • 在线拍结束:2022-2-9 12:00:00
  • 本场拍卖师:

    梁静
    拍卖师证号:1400091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2-2-9 12: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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