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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阁2020年10月23日房产拍卖会
福州路515号3楼(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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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1023日(周)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1、 普陀区宜川六村102号201室住宅 (建面:42.74㎡) 30万元】

    2、 普陀区宜川六村102号205-206室住宅 (建面:77.54㎡)30万元】

    二、咨询展示

    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el:18930447151 佟女士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方式(网络浏览及同步竞价网址:www. gpai.net),竞买人(包括参加网上竞拍者)应持有效证件拍卖会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保证金。

    2竞买人应当符合上海市政府出台的购房“新政新规”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房产拍卖特别规定

    20201023下午200房产拍卖会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本场拍卖会使用公拍网“同步拍”系统,直播拍卖会实况、实行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出价的同步竞价。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拍卖标的情况描述或说明、竞买人资格条件和登记时应当提交的证照、应当交付与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金额、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拍卖佣金等内容详见《拍卖目录》、《拍卖公告》。

    3、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照办理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收据》和竞拍号牌,拍卖保证金必须在拍卖会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限领一张号牌,一张号牌限拍一个标的。

    4、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收据》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牌。

    5、《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6、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为成交总价×佣金比率,详见《拍卖目录》。

    7、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各项规定。拍卖成交后,若因买受人自身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或者其他原由),而造成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的,则拍卖结果无效,所支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同意由拍卖人对该标的再次拍卖,并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以现有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发的和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以及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

    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现有可移动的家俱、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等)。本公司已提供与标的对应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供竞买人查阅,有关房地产现状等详细情况,竞买人也可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自行了解,房地产的权属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以及抵押与否,均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册信息为准。本公司对房地产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遇面积增减,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的,买受人应负责复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建筑面积和经济损失。

    2、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即接受所竞买标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无论是司法部门委托还是社会委托的标的,由于缴税、补证等工作量大和难度高,房产过户、实物交接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较长)。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3.拍卖标的内户籍登记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注销、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4、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让等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产权无法过户的,拍卖中若遇委托方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委托方确认撤销本次拍卖的(包括成交及全款付清的情况),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已经支付的款项由委托方全额退还,拍卖佣金由拍卖公司全额退还。

    5、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标的,本公司编制的《拍卖咨询稿》、《拍卖目录》等资料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6、拍卖标的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反悔的,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再次拍卖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必须按此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7、本公司执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安装专用设备实录拍卖会影像,监控恶意窜通或干扰拍卖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注:本次拍卖的住宅房属于政府房产调控范围的房产)

    (一)关于标的概况:

    1、拍卖标的为:

    1号标的:普陀区宜川六村102号201室住宅,建面:42、74㎡,房地产权证号为普1999016824。

    2号标的:普陀区宜川六村102号205-206室住宅,建面:77、54㎡,房地产权证号为普1999016825。

    2、按现状拍卖,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原权利人为企业;房屋类型为新工房2;房屋结构为混合1;所有权来源为买卖;竣工日期于1995年;房屋用途为居住;总层数为6层;使用权取得方式为转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3、房屋状况:标的所在小区名为“宜川六村”。根据评估报告及现场勘查,两套房产目前无人使用(室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均不属本次拍卖范围)。

    4、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信、有线电视、停车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均由委托人承担,自拍卖标的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信、有线电视、停车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5、户籍情况:该标的内户籍登记情况不详,如有户籍,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6、基于上述情况,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本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二)以上住宅房竞买人如为个人,应当承诺的事项:

    1) 本人已经了解上述标的属于政府房产调控范围的限售住房,作为竞买人应当符合政府出台的“新政新规”,若本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 本人已经知悉上海市已经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旦成为上述标的买受人,须严格执行市政府部门之相关规定。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1月6日17:00前),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须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买受人全款付清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到拍卖房地产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

    4、本场拍卖会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和拍卖佣金。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6、买受人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须提交复印件给委托人存档,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3个工作日后,与委托人、拍卖人签署《房地产拍卖标的实物与文件资料交接书》,自拍卖标的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信、有线电视、停车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必须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承诺书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全面评估,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阅读和了解贵公司的《拍卖目录》、《拍卖规则》、和《拍卖特别规定》等拍卖文件的提示、要求和规定,同意签收前述拍卖文件,守法参加拍卖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保证支付本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在此承诺:若本人违约则愿意将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先生(021-51701227)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0-10-23 14:00:00
  • 本场拍卖师:

    庄盈
    拍卖师证号:2500045
    拍卖会信息:
    佣金:5%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福州路515号3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0-10-23 14: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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