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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城2023年3月16日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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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AAA级企业  中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13:30(周四)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0.518%股份,共计1000万股。【保证金492万元】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21)62668899,13311965568咨询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

    2、竞买人须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联合竞买。

    3、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3月15日(周三)15时前凭有效证照至上海市黄浦路99号22楼办理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签署竞买登记文件。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41659230025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北外滩支行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22楼  电话:(021)62668899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特别规定

     

    1、参加本公司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入场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填写并签订登记文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交付保证金,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竞买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拍卖成交价的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手续费即佣金。

    3、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读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4、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未按期付款的,按违约处理,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委托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及股份交割等相关事宜,按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办理。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5、标的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0.518%股份,共计1000万股。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神电池)是一家国有控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立于1997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约19.3亿元,是国内首家锂离子电池研发与制造企业,拥有25年锂离子电池研发与制造经验。具有15G瓦时锂离子蓄电池的年生产能力,国际高端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锂电行业前列。

    力神电池成立之初即定位为国际高端配套、技术质量型企业,经过25年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专业锂离子蓄电池制造商,截止2022年6月30日,力神电池(含下属单位)共申请专利2905项,其中发明专利803项,实用新型专利2070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累计授权专利2164项,并拥有国内锂电池行业唯一的国家锂离子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内电池行业首家UL目击测试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是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央企业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电池组组长单位。

    力神电池秉承“技术质量、国际一流、绿色能源、造福人类”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电源解决方案,是国内新能源领域的先行者和引导者,产品包括圆(柱)型、方型、动力和聚合物电池以及超级电容器等五大系列。产品应用涵盖“动力、消费、储能”三大领域。

    随着动力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力神电池在天津、青岛、苏州等地建立了电池工厂,并实现批量投产。作为锂电产业的国家队,力神电池在中国诚通的引领下,最新启动了无锡基地、滁州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规划年产能将达到120GWh。未来,力神电池将继续发挥行业龙头作用,勇担肩头责,提供一流能源解决方案,服务低碳生活,助力智慧社会,践行国家新能源战略,成为锂电池产业链“链长”及全应用方向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已在德国、美国等地建立分支机构,加快对接国外高端车厂。

    6、竞买人在本场拍卖会前,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所竞买的拍卖标的进行全面的了解。本公司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竞买标的的全部情况,接受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

    7、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利以相关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如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拍卖标的竞买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公司和委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8、拍卖成交后,所有与股份交割相关的事宜均由买受人依据与委托人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自行依法处理。股权过户时所涉及买卖双方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各自分别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至权利变更登记完成期间,因国家有关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所有相关税费的增减均按上述条款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分别承担。

    9、如因客观原因或委托人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股份交割手续的,本公司仅负责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均无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剩余拍卖成交款的退还事宜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与本公司无关。

    10、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方对完成股份交割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不作任何承诺。

    11、拍卖成交确认后,本公司仅开具《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

    12、买受人对其所买受标的的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缴纳税费等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13、上述拍卖特别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拍卖时间: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十三时三十分。

    15、拍卖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

    本竞买人接受《拍卖须知》和《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竞买人:

     

     

                                                                                                    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特别提醒: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开始前,拍卖人可能会对本场拍卖会之《拍卖特别规定》进行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所有修正均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拍卖师宣读的版本为准,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接受此修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华先生()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23-3-16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钱佳媚
    拍卖师证号:3300121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23-3-15 15: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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