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发展大厦北二层房屋租赁权(年租金)
1 套 | 成交价:58,454元 |
电梯房 | 成交 |
拍租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2年7月3日上午8: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平台进行房屋租赁权拍卖:
一、拍租标的:
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发展大厦北二层房屋租赁权,建筑面积347.9平方米,参考年租金58454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日起至2022年7月2日下午16:00止。
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为准),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或详见网络公告。
公司地址:合肥市亳州路天庆大厦2014室
电 话: 15055134423 17755158187
安徽拓辉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5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拍卖须知及注意事项 | ||||||||
一 | 项目名称 | 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发展大厦北二层房屋租赁权 | ||||||||
二 | 项目编号 | 1 | ||||||||
三 | 委托方 | 六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 ||||||||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我公司定于2022年7月3日上午8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 | ||||||||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 面积(㎡) | 房屋 用途 | 租期(年) | 履约押金 | 首年租金底价(元) | 竞拍保证金 |
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发展大厦北二层房屋租赁权 | 2/7层 | 混合 | 347.9 | 商业服务 | 5 | 3个月租金 | 58454 | 1万元 | ||
1、 标的位于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发展大厦。标的外观照片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凡项目登记即视同已确认并认可标的范围、面积及租赁要求。 2、 标的瑕疵:可能存在墙体渗漏的瑕疵。 3、 项目房产面积为产证面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需现场踏勘确认实际租赁范围。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4、 标的房屋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水、电表不在出租方名下,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水费及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须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承租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 标的房屋较为老旧,可能存在渗漏现象。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上下水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 标的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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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标的房屋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不得从事洗车、汽配维修、机械加工、废旧物资回收,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且使用该处房屋必须符合《新消防法》(19版)的规定。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消防、环保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七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 ||||||||
八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项目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房屋移交时屋内的遗留杂物及装修垃圾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房屋有渗漏情况,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日常维修(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上下水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房屋水电表均不在出租方名下,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水费及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水电由物业公司管理,水电费、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收取,租期内承租人须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承租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墙体立柱、排水、门脸、楼梯、一层隔断等结构发生改动的,租赁人退租或不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恢复承租前房屋状态,费用自理。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如因单方面原因退租,须交纳等价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按约定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 ||||||||
九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 3个月 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中标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中标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 ||||||||
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租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项目若存在原承租人的情形下,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项目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 ||||||||
十一 | 竞价保证金支付 | 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项目登记截止时间前使用公拍网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网上项目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项目未能登记成功,安徽拓辉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名称:安徽拓辉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81101040036269 | ||||||||
十二 | 竞价保证金处置 | (一)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及成交公告结束后,承租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可以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部分冲抵佣金,余额退回,佣金不足部分按成交确认书约定金额补齐。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拓辉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及未足额缴纳拍卖佣金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十三 | 佣金支付标准 | 承租人应按2个月租金的标准一次性向安徽拓辉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拍卖人从买受人所缴纳保证金中扣除,余额退回,佣金不足部分按成交确认书约定金额补齐)。 公司名称:安徽拓辉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81101040036269 | ||||||||
十四 | 竞价程序 | (一)注册程序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注册网址:http://www.gpai.net ②注册咨询电话:15055134423 (二)项目登记及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注册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公拍网http://www.gpai.net/tb/;。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拍卖会”,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竞拍”按钮进行项目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3)缴费:意向承租人项目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之前填写的己方账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项目登记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4)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网络拍租报价。因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成功或保证金未及时查询,造成意向承租人无法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安徽苏富尔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项目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竞价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 ||||||||
十五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拓辉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六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十六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15055134423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拓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