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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南侧及八滩镇八滩村二组境内(陈李路东侧)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法院公告 | 公告时间:2018-12-13 14:02:00

                                                                 竞买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22日10时至1月25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南侧(权证号:滨国用(2010)第07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0-5-13)及八滩镇八滩村二组(权证号:滨国用(2008)第12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商住;土地使用权面积: 50869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商业2048-8-18/住宅2078-8-18)境内(陈李路东侧)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5667.7831万元;起拍价: 3968 万元;保证金:397 万元;增价幅度:10 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1月22日10时至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2月14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标的如有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1701227/15201862165 严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515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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