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与龙井北路交汇处东北侧派福广场1608室120.33平方米的房地产(合同备案号130709003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4日10时至2017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与龙井北路交汇处东北侧派福广场1608室,位于“派福广场”16层,建筑面积120.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普通装修,现处于产权人正常使用中。坐落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龙井路东侧(派福广场),南距钟山大街百余米,所处位置交通方便。区域内有六盘水市人民广场、移动通讯公司、联通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市民族职业中学、市妇女儿童医院、大世界百货、沃尔玛超市、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电信大厦、雨田大厦、汇盛大厦、众多金融机构、娱乐场所等。附近生活配套服务设施较齐全,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所处位置居住环境一般。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为被执行人自住房屋,成交后可能需要强制腾空程序)。
六、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被执行人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卖方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8月3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富水路支行,账号:0109 0016 00000 708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364040
法院咨询电话:0851-85364109(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