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3月19日10时起至2018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佛冈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63/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145号。
二、起拍价:1272600元,保证金:120000元,增价幅度:6300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8年2月22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3月18日17时30分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63-4888023,联系人:李法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3月27日17时30分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佛冈县人民法院,帐号:4470650104000205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县石城支行,并在付款用途注明“(2018)粤1821执恢30号拍卖余款”,到账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3-48880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63-4888023 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佛冈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