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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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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8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01616564/021-658577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
起拍价:18000 保证金:1,800 元
评估价:24,684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邢先生、朱女士) 联系电话:13701616564/021-658577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10日10时至2024年6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评估价:2.4684万元;

起拍价:1.8万元;保证金:0.18万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610日10时至2024年6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6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为准,办理移交手续。如果实际提货数量、品质等与清单不符的,不采取多退少补,拍卖结果不予改变。提货、搬运时涉及的所有费用、人员安全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十、买受人处置、使用本标的物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67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5857708  朱女士    13701616564 邢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4年410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61010时至2024613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本次拍卖标的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均仅为机器本体,无相关配套的连接线、电缆线、开关箱、电源等,无相关的说明书、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无相关的辅助设施设备等)。

2本次拍卖标的其中一台门帘幕墙加工设备,据被执行人叙述该台设备查封时被认定为二台切割机,实为一台设备。据辅助机构实地勘查:目前拍卖标的均尚在正常使用中。辅助机构和法院提供的相关图片、资料等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评估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提货时不实行多退少补,竞买人自行认定标的现状,注意风险,以现状为准。标的存放地不提供搬运设备,由买受人自行与标的物存放地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用电、起重设备的使用、提货后现场清洁工作等,标的物提货中的搬运、装卸等费用及人员安全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法院、辅助机构和场地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提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预约办理移交手续,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按场地方要求向场地方支付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物的看管工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法院、辅助机构、场地方无关,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任何设备设施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标的物存放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标的物成交交易发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损、瑕疵情况,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包含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提货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的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4623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467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467日前通过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进行拆除和运输,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5857708 朱女士  13701616564 邢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4410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3)沪01207939

拍品名称

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权利人

被执行人:上海**建材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种类

切割机3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幸福村592号厂房内

备注

竞买人应到现场看样,根据标的的现状判断竞买与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设备评估明细表》。

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本次拍卖标的切割机3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均仅为机器本体,无相关配套的连接线、电缆线、开关箱、电源等,无相关的说明书、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无相关的辅助设施设备等)。本次拍卖标的其中一台门帘幕墙加工设备,据被执行人叙述该台设备查封时被认定为二台切割机,实为一台设备。据辅助机构实地勘查目前拍卖标的均尚在正常使用中。辅助机构和法院提供的相关图片、资料等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评估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提货时不实行多退少补,竞买人自行认定标的现状,注意风险无相关资料说明以现状为准。标的存放地不提供搬运设备,由买受人自行与标的物存放地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电梯的使用、提货后现场清洁工作等,标的物提货中的搬运、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法院、辅助机构和场地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提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预约办理移交手续,并在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按场地方要求场地方支付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物的看管工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法院、辅助机构、场地方无关,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任何设备设施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标的物存放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标的物成交交易发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6、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损、瑕疵情况,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包含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提货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的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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