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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136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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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321084418/021-635725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910140 保证金:91,014 元
评估价:1,300,2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冯先生) 联系电话:17321084418/021-635725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4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奉字不动产权第011787号(建筑面积:71.73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6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4;核准日期:2017-6-2。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青村镇7街坊19/6丘;使用期限:2017-3-20至2077-10-9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 355785.98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浦南运河支道、南至浦南运河、西至南明路、北至青村镇环镇北路。

评估价:130.02万元;

起拍价:91.014万元;保证金:9.101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8月24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9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0年9月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 2599;173 2108 4418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7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410时至2020年8月27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奉字不动产权第011787号(建筑面积:71.73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6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4;核准日期:2017-6-2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标的目前空置,按现状拍卖,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买受人取得产证后按现状交付

2、截至勘察日(2020年710日),标的由上海昌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65元/平/月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欠费1585元2020年6月电费欠费:1.5元;以上欠费情况,均不包含欠费滞纳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详细标的情况请查阅《标的介绍》。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0年9月7日16时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8月1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支付,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支付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 2599,173 2108 4418 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上海市奉贤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7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沪0120执9257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租赁

钥匙/占用情况

钥匙/标的目前空置

户籍/工商注册

截至勘察日(2020年710日)有户籍登记记录

欠费情况

截至勘察日(2020年710日),标的由上海昌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65元/平/月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欠费1585元2020年6月电费欠费:1.5元;以上欠费情况,均不包含欠费滞纳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情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抵押权人: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奉字不动产权第011787号(建筑面积:71.73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6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4;核准日期:2017-6-2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青村镇7街坊19/6丘;使用期限:2017-3-20至2077-10-9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 355785.98平方米

2、四至情况:

临浦南运河支道、、南至浦南运河、西至南明路、北至青村镇环镇北路

3、地理位置与交通:

标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部,附近主要有南奉公路(人民路)商业街、青村镇商圈。标的周边道路设施条件较好。附近配套有青村镇市民学校、奉贤区青村小学、上海市奉贤区青村技工学校、青村中学、奉贤区青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周边基本为商业区,住宅小区。标的周边有青村1线、南头专线等,交通便捷度一般。

4、标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内。302号总高为4层,一梯两户(多层无电梯。标的室内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二阳台

  5、标的按现状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截至勘察日(2020年710日),标的由上海昌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65元/平/月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欠费1585元2020年6月电费欠费:1.5元;以上欠费情况,均不包含欠费滞纳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7、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8、特殊说明:

(1)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合发生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上述调查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详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3)截止勘察日(2020年7月10日),标的内户籍登记记录本院拍卖房屋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籍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咨询。

(5)标的看样需要提前预约,统一时间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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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北唐新苑302号103室住宅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严绿臆,竞买号:K223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365140元(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壹佰肆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8-27 1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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